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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注意!以后东莞人的自建房必须要做到这几点,否则...

 闻道山人 2019-04-28

相信不少东莞人

都有自建房出租或者自住

 但是自建房的安全隐患 

你们有注意到吗?

以后自建房必须要这么做!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发布

《关于加强农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民自建房的建设管理

强化农民自建房施工监管

保障农民自建房施工质量安全

那这份《通知》究竟是如何规定的?

农民自建房建设要“先批后建”

重点一:建立农民自建房建设审批管理机构

建立农民自建房建设审批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审批管理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园区、镇街设置村(社区)建设协管员。

重点二:加强对农民自建房规划内容的审核

加强对自建房选址、层数、层高、立面、建筑面积等规划内容的审核,严格落实村(居)民申请–村(社区)集体讨论–镇街(园区)审批的农民自建房建设审批流程,并出具正式的农民自建房建设审批文件和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重点三: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施工图纸应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确定施工企业并购买工伤保险,并按规定向园区、镇街农民自建房建设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保证自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

①鼓励镇街购买服务为农民提供专业设计

有条件的镇街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农户(村民)提供专业、低价的农民自建房设计服务,或由属地政府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农民自建房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②强化农民自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于业主而言,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并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现场应由具备相应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管理,至少配备一名经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③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各镇街(园区)农民自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应指导和帮助业主开展竣工验收,对符合规划、质量合格的农民自建房按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对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所有东莞人,以上规定要记住了!

以后自建房一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不然就是“违建”了!

赶紧提醒一下身边的人吧!

来源:东莞阳光网、广东活动、网络,流行东莞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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