搀扶酒友双双摔倒法院判决:无错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本报通讯员 叶舜尧
朋友相聚小酌数杯,酒后彼此搀扶本无不当,可谁承想,搀扶过程中却摔倒受伤,昔日好友对簿公堂。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定搀扶者无错,无须对此事担责。
2016年6月27日,在朋友的邀请下,董某和翟某在某饭店吃饭,其间把酒言欢。酒后,两人一起离开,从出饭店门开始,翟某就一直搀扶着董某,董某随后想要挣脱,不料直接摔倒在地,翟某亦倒地且身体压在董某身上,正好砸中董某头部,致使董某当场晕厥。
翟某拨打急救电话后,董某被送至医院抢救,诊断结果为左右侧硬膜下血肿、脑挫裂伤、左额顶骨骨折等13项症状。医生建议继续住院治疗,需二次入院进行颅骨修复手术,费用约3万元。但因董某无力承担高额治疗费用,不得不出院回家自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