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称为“湘中明珠”的湘潭县,隶属于湖南省地级湘潭市,总人口99万,总面积2140平方公里。湖南省共有13个地级市和1个自治州,其中地级市湘潭和株洲都是从湘潭县分出来的。另外,隶属于湘潭市的韶山市也是从湘潭县分出来的。一个县分出两个地级市和一个县级市,这在全中国也是不多见的。 ![]() 战国时期,湘潭县域属楚国。秦始皇灭掉楚国后,置临湘县,今县地属临湘县。南北朝时期,梁国梁武帝萧衍天监年间(502-519年),分阴山县立湘潭县,湘潭县始立,县地多在今衡东县境,治所在衡东石湾附近。 ![]() 隋朝隋文帝杨坚开皇九年(589年),湘潭县域扩大,将茶陵、攸水、阴山、建宁县并入,今株洲县凤凰山以北部分地域亦属湘潭县。唐朝时期,唐玄宗天宝八年(749年),湘潭县大部划属衡山县,衡山县北部划属湘潭县,县治移至洛口(今易俗河镇),隶潭州。至此,湘潭县境初定,名地相符。 ![]() 元朝时期,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湘潭县升为州,隶湖广行省潭州路。明朝初期,朱元璋部将常遇春平湘潭,其部杀易华于乌石峰下,并大肆屠戮,湘潭县幸存20053人。由于人口减少太多,湘潭复降为县,隶长沙郡。 ![]()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湘潭县城关区析出,建县级湘潭市。1951年,株洲镇及太平桥等7乡从湘潭县县境析出,建株洲市。湘潭市和株洲市后来都发展成了地级市。1968年,析出韶山区建省属韶山特区,现为县级韶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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