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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取消公摊面积后,已购房人群会得到适当赔偿吗?

 tjboyue 2019-05-01

住建部即将出台的取消公摊面积,按套房实际面积计算的〈住宅规范〉,引起全社会的关心和关注,展开了热烈的议论。

这一新规出台,对购房者,特别是棚户区拆迁安置人有许多利好。可以买到和调换到实实在在的套房面积。规范了用公共面积来冲抵私有面积的算法,以前是买一100平方米,拆迁100平方米,实际得到的套房面积只有70一80平方米。用公摊面积30一20平方米来冲抵。实际得到的100平方米是虚数。

这个虚数影响后期的物业管理费,燃气费,房产税等,都得按100平方米的虚数来計算交纳。

出台新规,将保护购房者,被拆迁人的利益,体现公平,公正。

在带来好处后同时,也让许多人担心,担心会逐推房价进一步上涨。成为'换汤不换药'的形式,转嫁给购房者。

相信国家即然有新规定出台,就有相应办法来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只要动真格,做好两手硬,房价是可控的。一是调控好开发商的开发建设用地,二是通过国家权威专业技术人员对所建设的商品房进行建设成本核算,对利润收益进行调控,限制最高房价区域,不能全由房开商确定。为什么就不能少赚一些,让利点给老百姓??只要措施有力,房价是可控制的。

即将出台的新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思考,已经购买了商品房的,会得到适当的补偿吗?我认为已经成交,完善了全部手续,是不可能有补偿的。

从法理上来讲,什么新政策,新办法,新规定出台实施,都是有执行时间规定的。购房在前,新规范在后,新规定不适用于之前事项。

住建部即将出台(正在征求意见中)的新规定,是对今后新建设的住宅规范要求。其中还要求,4楼及以上的必须安装配置电梯。

总的来说,是好事,在我国已实施多年的住房面积包含公摊面积的计算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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