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从两个不用想,到两个必须想。具体的说就是:1)四十年前的医生不用想为医院创收,不用想通过诊疗收费为自己挣工资,现在必须想,而且几乎是放在重要位置。2)四十年前的医生不用想保护好自己,更不可能把保护自己放在首位,现在必须想,而且是主要考虑的问题。 1)四十年前,看病和医院的发展生存没有联系,和医生的工资待遇没有关系,医生的工作就是看好病,治好病,就连生活待遇都不用太多考虑,除了看病,就是看书,交流探讨医疗技术问题,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现在,医院的生存已经是问题,财政拨款不到位,药品零差价,病人跑了扣医护人员的工资,国家对医院的政策是“又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创收不对,不创收也不对,所以医生很多时候想的是,“给你治病不挣钱我认了,我还得赔钱,我头上有包啊!”,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怎么可能不去想,不去考虑收入的问题?其实,就是考虑,也是个非常有限的范围。医院所有的收费标准,都是国家规定的,即不能多一分,也不能少一分。至于说过度检查,其实是有人不了解情况,有人故意混淆视听。病人入院后,医生按照《临床入径》,按病种检查,某个病种入院时查什么,过多少时间复查什么,《临床入径》有明确规定,医生只能按照规定办理,并没有自主权。医生是诊疗流水线上的操作工,治疗费用高不高,看病贵不贵,医院无权管,医生说的更不算。 2)四十年前,医患关系和谐友好,共同对付的是病魔,医生也有足够的时间和患者沟通,医生从来没想过病人会“脸上笑着,脚下使绊子”。 现在不想行吗?早就流行一句话,“要想富,做手术,做完手术告大夫”,病人处处给医生挖坑,医生防不胜防。最近山东的“假药案”,就是一个典型。什么告知书,什么知情同意书,患者一句“我不懂医”,全面推翻。 医学不是数学,他本身就不完美,抓住一个枝节问题不放,医生很无奈,只能慎之又慎,可做的手术不敢做,可用的方案不能用,明哲保身,安全第一。例如这里涉及一个所谓“过度检查的问题”,100个以“感冒”为症状的病人,可能其中有一个是肺癌,你都做肺CT了,99个骂你过度检查,你不做,那一个告你漏诊,医生在这里其实很无奈,也很纠结。 我认为以上就是四十年前的医生和现在的医生思想上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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