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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互联网+民政”,助力“最多跑一次”

 方圆儒人 2019-05-04

以“互联网+”为抓手 推进民政大数据建设近年来,丽水市民政局以“互联网+民政”为发展思路,以“政务大数据”为技术理念,构建了“一中心N平台”的“智慧民政”框架,建立统一集中的数据中心和多个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初步完成对民政部门的信息整合,实现民政基础数据集中化、业务管理网络化、统计决策智能化、流程监管透明化、为民服务便捷化,形成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智慧载体,为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奠定了基础。

2016年8月,丽水市被省民政厅列为全省民政数据中心建设试点市。主要做法是:

一、谋划“市县一体”工作格局

针对以往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状况,以市县一体的思路,制定全市民政信息化发展战略方案,同时,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研究制定“智慧民政”发展框架。市县民政部门共同谋划、共同实施、共同推进,通过市级层面统一规划部署,制定标准化进程,实现全市统一大框架下,兼容各地特色、形成合力推动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格局。

二、创建“一中心N平台”机制

经过长期调研和反复论证,制定了丽水市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发展纲要,设计了“一中心N平台”的民政大数据目标,对全市民政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作了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形成统一的数据标准、业务标准和管理标准,有效有序地推进民政大数据的整合利用和政务信息化的发展。

民政数据与信息中心的开发建设和日常运营由社会第三方机构组建专业的建设与运营团队负责,同时,团队还为民政各类业务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提供服务,用制度监管服务质量,推动丽水市“数字民政”的实施。中心建成以来,依托民政内部业务,协同政府其他部门,打通数据壁垒,汇集各类民政基础数据,形成民政大数据载体。实现了对各类民政业务及政府其他部门的数据管理,为全市“一人一档”数据库建设打下基础。截止目前,已汇集社救、养老、殡葬等民政业务基础家庭和人员数据30多万条,集成社保、国土、公积金等政府其他部门业务基础数据100多万条,形成了丽水市民政大数据的数据基础。其中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养老服务与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均已建成,尤其是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针对民政现实需求、以“四个一”为抓手,成效明显,为其他平台提供了样板。

(一)老系统水平落后,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2013年,根据全省民政系统的部署,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了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但是随着政策和业务的不断调整,工作职责的不断细化,原有的老信息管理系统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需要。一是困难群众体量庞大,识别难度高。原有的系统水平落后,信息化程度低,无法实行数据信息自动比对,而我市在册低保对象接近9万人,在如此庞大的群体中进行识别,容易发生工作差错,造成“骗保”和“漏保”的情况。二是信息系统孤立,“碎片化”严重。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相互孤立,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核对标准,而且社会救助流程多变,工作责任不清晰,核对周期长,无法及时解决贫困家庭的生活问题。三是系统重复建设,维护困难。各县(市、区)单独开发、维护、更新信息管理系统,造成大量财政资金浪费,无法综合利用资源,同时系统投入使用后,一旦需要更新系统,工作量非常大,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四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民政部门缺少信息数据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依靠现有的非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信息管理系统,影响工作效率。

(二)以建立“四个一”为抓手,完成新平台建设

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于2016年4月建成并正式运行,通过“民政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平台精准识别救助对象的经济状况,自动比对信息数据,全面掌握我市贫困及贫困边缘家庭数据,达到精准救助的目的,实现了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从“粗放型”和“手工型”向“精准型”和“自动型”的转变。

一是优化模式,实现兜底保障,建立了一套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系统涵盖了低保、特困供养、医疗、临时等多类社会救助,并逐步将救助范畴拓展至自然灾害、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类型。社会救助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村、乡、县三级电子化办公,从流程、档案、资料查询、政策查阅、数据统计等诸多方面实现手动处理到系统处理的转变,有效减少了重保等问题的出现。

二是信息互联,打破“信息孤岛”,建立了一个信息数据核对中心。其核心机制为综合核对系统,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交换信息数据标准、核对信息交换系统和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处理系统。基于综合核对系统,将公安、民政、社保、公积金、国税、地税、工商、国土等部门业务数据的集中,形成社会救助数据,并打通部门与部门之间及市与县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市县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和共享,打破“信息孤岛”,通过多部门数据交互,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效杜绝错保、虚保、假保等现象。

三是主动发现,完善救助机制,建立了一项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在结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上,以主动发现机制为契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任何普通民众通过救助发现平台,将身边待救助对象上传,由民政部门及时响应甄别救助,能有效杜绝“漏保”的现象发生。同时,市级通过统筹规划,各地落实基础民政人员对发现的待救助对象和辖区在救助对象进行实地走访任务,切实掌握困难群众的及时情况。

四是规范操作,杜绝“不作为”,建立了一支社会救助服务队伍。包括信息技术人员、民政基层专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人员在内,由专业的社会救助服务队伍,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社会救助的人性化、信息化实施;通过系统优化建设实现数据精准提醒、救助对象精准甄别,以此倒逼救助流程的规范化执行,减少“不作为”现象。同时,市级统筹,各地社救指标考核清晰可视化,便于督促各地切实落实社救政策制度。

(三)新平台的新模式,实现六大转变

一是基于市县一体的数据平台,市民政局对全市低保工作可做到时时监控,并且在原有监控范围只能到达县级层面的基础上,新平台已能拓展至乡级和村级;

二是全市以统一的标准采集核对数据,解决了全市范围内的“信息不对称”,打通了各地的民政“信息壁垒”,很大程度降低了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出错率;

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核对平台的操作运行和维护更新工作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核对结果更加客观,责任边界更加清晰;

四是建立了主动发现机制,可发动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关注低收入困难户,及时将未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推进”民政部门的视野;

五是由技术团队运营,可以适时提供最有效的技术支持,不断的优化平台功能;

六是全市统一每年全面复核两次,做到适时纠错退出,2016年6月,根据第一次复核结果的数据提示,对6202户低保在册家庭进行了核查,共注销1175户、3207人,当年为国家节省救助资金约1500万。

(四)谋划多个平台,整体推进民政大数据建设

除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外,已建成的养老服务与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是通过对养老相关数据的采集、接收、存储、统计分析、运营管理以及数据监控等方式,实现对全市老年人信息、涉老机构信息、养老需求和补贴等相关内容的综合性评估、管控、分析和应用,为全市养老服务资源合理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2017年5月,该平台将全市推行,届时将实现全市老年人和养老机构无纸化存档,节约老年人和养老机构业务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以上。

此外,2017年市民政局围绕“一中心N平台”的信息化建设框架,谋划建设社会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公墓管理信息系统、区划地名信息系统、一站式服务平台、民政数据决策分析平台、民政助手APP等六个平台,将社会工作人才、社会组织、基层政权建设、公墓管理、骨灰跟踪、区划地名管理以及业务数据分析等功能融入信息化平台中,打造“数字民政”。目前,该六大平台项目已完成立项,是丽水民政“N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创新项目建设与运营一体化模式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创新丽水市民政数据与信息中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一体化采购,借助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专业力量,建立适合项目服务运营的运营团队。

委托第三方建设项目并负责承担其运行和维护管理,既能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脱节问题,也能有效缓解民政部门人少事多的矛盾,更加有效的解决了行政机关人员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现实问题,实现了“专业人做专业事”。

运营团队成立以来,提供社会救助提标服务20多次,开发各类业务新需求50多项,提供民政业务专项调研近10次,提供精准核对报告10多万份,节省原有系统业务发展需求年开发费用300万以上。

在现实运作中,从表面上看,项目一次性支付的额度较大,其根本原因仅仅只是把项目以往日常运营大量的零星分散支出集中呈现出来。事实上,就达到相同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相比,让专业团队开发运营管理比以往部门自身运行的做法要更加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项海峰、吴杭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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