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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再就业,以下7个法律常识务必弄清楚!

 whoyzz 2019-05-04

退休人员再就业,以下7个法律常识务必弄清楚!

达到退休年龄后,很多人都不会真的在家里闲着,而是选择一些相对轻松的岗位,或者在原单位再次就业,这部分人员就是我们常说的退休返聘人员,那么,退休人员再就业的,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了解呢?

一、不可强制单位再买社保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双方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员工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法律规定只有劳动者单位才需要购买社保,并且,退休员工已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已退休的人员再就业的,单位没有义务为其购买社保。

二、签订的合同性质为劳务合同

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三)》,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所以一般单位会和你签订的合同为:劳务合同或者退休返聘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所以注意不要再误解了。

退休人员再就业,以下7个法律常识务必弄清楚!

三、不受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的影响

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

四、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双方均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解除聘用关系,如果没有约定,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五、容易发生工伤,但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因为退休人员年龄较大,身体健康状况与适龄劳动者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在工作中发病或受伤的概率较大,但是这些人员发生工伤时,无权要求单位再按工伤等级的标准享受工伤待遇,受伤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社保局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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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享受法定的休假待遇

职工的带薪年休假主要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规定,但退休人员已非劳动者,遂不受该法的调整,即退休返聘职工并不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但是,单位可以通过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退休职工也可以享受一定福利待遇。

七、发生争议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合法的,任何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注意不能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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