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通盘考虑,加强顶层设计 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本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沪府办规〔2018〕8号)、《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分减联办〔2018〕5号),为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目前各项工作都在有序推进当中。同时制定了《关于规范本市生活垃圾投放和分类收集(驳运)环节标识和作业管理的通知》,落实分类驳运责任,配置分类收运车辆,改造中转设施,重构可回收物专项收运系统,建立分类运输双向监督系统。陆续发布了《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桶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袋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导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完善生活垃圾综合治理体系制度设计,切实提升本市垃圾分类综合治理能力。 二、关于科学设定奖惩,实施人性化管理制度 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是本市对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实效的制度创新。从2013年至今的数据统计和实际情况来看,绿色账户制度自开展推广以来,对垃圾分类可起到良好的推动和鼓励作用。当然,这种积分兑换奖励模式也存在一定的边际效应,我们也在不断优化绿色账户积分、兑换模式,优化绿色账户的用户体验及提升其吸引力:一是优化绿色账户技术支撑和加快绿色账户技术升级,依托蚂蚁金服“支付宝”平台,实现市民线上自主申领、注册绿色账户,进一步吸引年轻群体的加入;二是依托信息化手段,结合绿色账户自助服务设备、电子围栏等设备、技术的推广,建立湿垃圾分出实效与绿色账户积分关联的核查机制,逐步试行绿色账户居民自助积分;三是优化当前绿色账户的互联网+运营模式,通过绿色联盟的运营深化,将绿色账户用户更多吸引到线上,推动线上的自由兑换;四是加强并规范第三方服务,在普遍引进第三方服务的基础上,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防止“只招不管,一招了之”,切实提升绿色账户的激励作用。 三、关于加快落实垃圾箱房改造,引入智能化技术 为适应居民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本市将按照整区域推进的工作进度,逐步更新改造全市垃圾分类居住区分类投放点的垃圾箱房、垃圾容器,至2020年实现所有分类投放点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置“五规范”。截止到今年8月底,本市已经完成了各类垃圾箱房更新改造3050个。 垃圾箱房更新改造过程中,各区积极探索 “互联网+”及引进智能化设备的方式,如垃圾箱房刷卡感应开放投放口、自动称重等形式。同时增加人性化设施,在垃圾箱房设置洗手台、破袋针等提高居民干、湿垃圾分类投放的可操作性、便捷性和舒适性。 四、关于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 引导社会共同参与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闻宣传与社会动员工作的方案》。目前,全市制作了居住区、单位、党政机关等不同场所的垃圾分类投放宣传手册约4万份。在上海电视台、解放日报、新民晚报等媒体定时播出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同时开展区长 “垃圾分类听民声”访谈系列节目。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和引导垃圾分类,将每月5日设定为“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主题宣传日”,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组建7支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以宣传推广、投放引导和社会公益为重点,构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垃圾分类“七进”宣传,设计编印新版《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指导手册》,制作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和宣传片,连同宣传海报等科普制品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初步形成全市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幼儿园版、小学版、中学版)并争取今年推出。总体上,社会反响较好,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参与度进一步提升。 今后,将继续发挥联席会议部门协同力量,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示范居住区做法,由居委或楼组干部“百分百入户”宣传,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的知识查询和信息获取渠道;加大全市性垃圾分类公益广告投播力度,增加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公益广告位,联合本市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媒介,营造更浓厚的宣传氛围;广泛推行垃圾分类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课堂”,重点深入开展中小学垃圾分类教育。 五、关于明确管理职责,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监管制约 做好垃圾分类不能靠居委会单打独斗,需明确各方责任,协同推进,这一观点目前已基本达成共识。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2018-2020年)》任务要求,我市将逐步建立各方责任明确的居民区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机制。将垃圾分类纳入美丽家园行动计划,落实街道(镇)属地主体责任,落实街道(镇)对辖区内居民区、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职责。发挥居民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物业等积极性,形成“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做好居民区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发挥居(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通过制定并落实居民守则、乡规民约等措施,引导居(村)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落实住宅小区业主的垃圾分类投放主体责任,按照居民家庭“一二一”的分类要求,实行分类投放。 针对当前部分环卫运输企业的“混装混运”的违规行为,我们坚决整治:一是继续完善分类设施。推进分类收运车辆配置及规范喷涂。二是开展“混装混运”抽查。对各居住区分类投放点、分类收运车辆、分类中转站和各类垃圾处理场,采用“双随机”和“两不一直”的方式,进行抽查,加大督办。三是加快双向监督机制建设。强化市、区、街镇各级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制,按照“谁招标、谁监管”原则,落实对环卫收运作业、分类处理企业专业监督考核工作。四是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混装混运监督举报平台,制定举报规则、奖励规则,鼓励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工作。 目前《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已经通过人大常委会一审,正在开展二审前的修改工作。相信《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将会将促进各方责任明确,加快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的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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