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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健康慢走 2019-05-05

泉文广新函〔201785

                         答复类型:B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1061建议的答复函

黄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住宅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619号)、《泉州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泉政办〔201732号)等,进一步明确我市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措施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对文化建设特别是公共文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研究、指导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住宅区)文化设施建设都是泉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泉州市委市政府开展基层文化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保障全市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基础。社区(住宅区)文化设施不仅是小区居民集体活动的场所,有助于增强邻里和谐,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更能孕育出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文化风气。

一直以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泉州实际,大力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市共有乡镇综合文化站163个,其中乡27个,镇106个、街道30个。全市有80个文化站获第一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等级站称号,其中一级站17个、二级站26个、三级站37个。各功能室按要求开展文化服务和文体活动,乡镇文化站的主阵地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并根据其功能特点,因地制宜提供其他公共服务。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包括: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相放映活动;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工作;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具体典型做法有:洛江区马甲镇文化站文化站积极开展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主题文化活动、特色文化活动和创业培训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南安市霞美镇文化站根据当地文化、地域特点办起了金山民俗馆、民间小型博物馆,丰富了文化站的功能。晋江市、石狮市开展各类器材、书籍、设备的捐赠、捐建活动和农民学用科技、读书益智活动,拓展了文化站活动新内容。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地积极依托文化站阵地,努力打造特色文化,将特色文化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较好地彰显了地方特色。泉港区紧紧围绕为农民送欢乐这一工作重点,在全区文化站大力开展泉港之夏巡回演出。

我们将积极吸收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在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积极推动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深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已列为2017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坚持试点先行和普及发展相结合,在11个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各改造提升2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同时,通过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是将社区(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中。进一步加强对社区(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现代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对文化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在制定规划当中,党委、政府要将文化基础设施列为重点建设规划,规划管理部门要会同文化部门,统筹规划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强化责任,分级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建设社区(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公共财政优先保障属于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项目,要在资金、设备器材上,加强对居民住宅区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服务的支持。

四是创新社区(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多种模式。提倡将闲置的的公共空间改造成、拓展成住宅区文化室、文化广场等;采取项目补贴、奖励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探索市场参与的社区(住宅区)公共文化供给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可采取志愿服务方式,也可吸引文化类小商铺,用“以文养文”的经营方式反哺文化中心。
   
五是广泛宣传,扩大参与。积极开展经验交流、专题研讨、典型示范等活动,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增强公众参与社区(住宅区)公共文化活动的主动性。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赞助、捐赠、办好社会文化事业,或通过各种形式,兴办社会文化事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投入社会文化建设的良性机制。

分管领导:林育毅

经办人员:柯红红

联系电话:22118960

                    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519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市政府督查室。

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5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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