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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次宋元史料研读会(附第五次研读会纪要) 读书会

 思树怀源 2019-05-06

2018-05-25 00:00

第七次宋元史料(元典章)研读会

时间:2018年5月26日(周六)下午14:00-17:00

地点:江安文科楼517室(暂定,如有变更 另行通知)

主读者:邵小龙(礼部卷之四)、陈希丰(兵部)

第五次研读会纪要

时间:2018年3月31日14:30-17:00

地点:江安校区文科楼518

本学期第一次(总第五次)读书会由尹薇老师和洪丽珠老师分别导读《元典章》礼部与诏令内容。

首先关于“僧道教门清规”条,主要讨论的问题是时间与公文传递(至大四年/皇庆元年/近据礼部呈),从细节入手,针对这一条下的标点、字词理解和文件交接的顺序,细致探讨。对于句读,“差铎吉祥到寺”和“责令具报八十、九十以上僧人”两句话,尹老师认为应该断开。文本中一些字词的具体意义也几经讨论,如“书吏、贴书、祗侯、曳剌人”,洪老师补充,性质上有些为役,而不仅是职。另外,与会者也提出这些职役为何“多系无籍泼皮、作过经断之人”的问题,以及“侯”字应当为“候”。

本条的讨论重点在于梳理公文书的流程,以及文件中涉及的时间点与流程之间的关系。以帮助理解内容。尹老师提到“皇庆二年”所指究竟是吏抄录内容的时间,还是行省收到都省决议的最终时间?也提到“回准咨”的对象是谁?洪老师认为应是江浙行省回给都省的咨文,因其中提到“本省参知政事高中奉咨呈”,看来是江浙行省向中书省提出是否准许施行的文件。陈希丰老师提出,回复的时间有些跳跃,内文可能有所删改,尹老师认为可能少了礼部的呈文。洪老师提到,洪金富先生点校本中曾说,最初的皇庆二年可能是元年之误,但未提供判断依据,只是依常理推断过程似不应那么长。邵小龙老师也同意中间可能省略了往复的过程。

与会者反复讨论之后,大致上认为事情发生的顺序应当是至大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有人在寺庙中捣乱,五月江浙行省要求各地衙门要注意控制这种情况,八月江浙行省又找出以前类似的案子,将卷宗一起递交到中书省,第二年中书省回复批准江浙行省的公文。皇庆二年,可能是江浙行省正式收到中书省的回复的时间,也可能是吏抄写的时间。最后出现的礼部,乍看似乎突兀,但职权范围来说,也属合理,只是无法确定呈文内容。

洪丽珠老师延续上学期未完部分,继续导读诏令。本次主要针对《上尊号诏》进行细读。首先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要在至元二十一年上尊号?为什么诏令的内容特别指出“为善而有功者必赏,为恶而有罪者必罚,此我祖宗之定制也”,这是格套或意有所指?陈老师指出,是否因为上尊号要大赦,故有此言。洪老师认为,改年号或即位时确实会大赦,但上尊号就元代来说,不一定要行大赦。洪老师补充了忽必烈两次上尊号的背景:忽必烈在位时有两次上尊号,一次记载在《宋史》中临安出降时,由南宋一方为其上尊号,《元史》中则仅提到献传国玉玺与降表事,未特别提到上尊号。第二次就是至元二十一年这次。洪老师有一个猜测,在时间点上,此前朝政上最重大的事件,是阿合马被暗杀,理财暂时中挫,由亲近儒治的和礼霍孙接任中书省,政策有所更易,故和礼霍孙带领文武百官向忽必烈上尊号,不免引人联想。另外,她提出罗新老师的《从可汗到皇帝尊号》一文,做为延伸讨论,尤其是上尊号背后的政治文化传统,究竟应该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引起在座老师与同学们极大兴趣,纷纷就内亚传统、唐、宋以来的上尊号,进行热烈的论辩。

洪老师又将此诏与元武宗时期的《上尊号恩诏》一起对读。武宗时的尊号恩诏是至大二年,由武宗的弟弟,也就是当时的皇太子元仁宗为武宗上尊号。与会者提出的问题是,上尊号是否有可循的惯例?上尊号的时机点应该是什么?上尊号对于元代政治有什么特殊性?皇帝需要对上尊号做出何种的回应?都值得思考。陈希丰老师补充,宋仁宗时期频繁上尊号,与元代的情况颇为不同。

读书会助理、纪要:张雨怡

发言者:

尹 薇(牛津大学东方学系博士)

何佳玲(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班)

邵小龙(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

陈希丰(四川大学文化科技协同创新研发中心)

洪丽珠(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蒋宏达(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博士后研究)

责任编辑:Doro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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