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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骨神经学史上发生的10件大事(Part 2)

 xyf4345 2019-05-06

脊骨神經醫學歷史 

第三節 “正統”與“綜合”

<紐約醫療>

        儘管矯正脊椎是西方民間流行幾千年的關節治療方法,儘管它在定名為脊骨神經醫學後已經以迅猛的勢頭廣泛地發展,法律界的接受還沒有任何進展,脊骨神經醫師們的工作仍然處於主流醫療之外的狀態。這時,西格塔羅·馬瑞庫伯(Shegataro Morkubo)又為此惹麻煩了。

        1907年,脊骨神經醫學史上發生了被稱作第三大的重要事件,即西格塔羅·馬瑞庫伯在威斯康星州拉科洛斯的訴訟案。他被指控無照行醫治療骨病。 BJ邀請了著名的律師托馬斯-莫瑞斯為西格塔羅-馬瑞庫伯辯護,保護他的同時也捍衛了脊骨神經醫學。托馬斯·莫瑞斯說服了法官免去他“無照行醫治療骨病” 的指控。他辯護說:“脊骨神經醫學不是傳統骨病療法(Osteopathy-美式傳統骨病療法,其有別於Orthopedic-西醫骨外科),而是一種全新的治療方式”。

       美國傳統骨病療法是安卓·泰勒·斯蒂爾(Andrew Taylor Still)創建於1896年,它不同於西醫骨科的是他們除了也在醫院做常規手術之外,也注重人體的整體分析與辨證論治的方法。目前美國傳統骨病醫生人數約在63000左右,接近美國脊骨神經醫生的數量。美國傳統骨病醫生的英文為OsteopathicDoctor,簡稱OD,如同美國西醫醫生,MedicalDoctor簡稱為MD。而脊骨神經醫生即Doctor ofChiropractic簡稱為DC。

        莫瑞斯的辯護詞第一次在法律意義上把脊骨神經醫學與美式傳統骨科療法和西醫骨外科區別開來。陪審團很快認定馬瑞庫伯無罪,罩在脊骨神經醫生們頭上的冰蓋被頂破了一個大洞。

        1906年,瑟龍·藍沃茨(Langworthy-1901年畢業於帕瑪脊骨神經醫學院),歐凱麗·史密斯和米若·帕克斯頓共同撰寫《脊骨神經醫學現代化》叢書。

        莫瑞斯以其為理論基礎,它把脊骨神經醫學與美式傳統骨病療法區別開來,率先提出“半脫位”和“椎孔”。首次把脊骨神經醫學認為的最重要的神經,與美式傳統骨病療法認為最重要的血液作對比。 BJ以這些新原理創建脊骨神經醫學的學說,指出大腦就像是“所有神經的動力”。 1906年,出版與其父親合著的《脊骨神經醫學科學-原理與矯正》,1910年,去掉他父親的名字,更改書名為《脊骨神經醫學科學-原理與哲學》,加入了新的正統脊骨神經醫學哲學,並在他的整個餘生繼續宣揚該學說。

        正統脊骨神經醫學哲學思想的核心內容是:人體內存在著一種自我調節、自我治癒的能力。這種能力的體現與表達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脊椎神經系統的正常傳導,而脊椎神經系統的正常傳導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脊椎系統的正常結構與正常功能的狀態。因此,脊骨神經醫生的責任不可局限於祛除患者一般的脊椎症狀,如脖子痛,腰痛等,也不可局限於一般的脊椎相關性疾病的治療,如壓迫脊神經而引起的手腳麻木,頭暈頭痛,及由於神經根受壓而引起的某些器官功能的異常,脊骨神經醫生應當不斷地追求脊椎結構與功能的完美或相對完美。只有這樣,人類的神經系統才能夠得到最佳的維護,而人體的健康才能夠建立在最好的基礎之上。

        BJ同時堅持一個脊骨神經醫生在接待一個患者的時候,不僅要以完全的、科學的態度進行工作,同時還必須不拘泥於我們人類已經掌握的全部科學實驗的知識,還要靈活地運用這些科學知識,利用邏輯推理的,假設的,辨證的,整體的,歷史性看問題的方法來分析患者的脊椎狀況。這與當時美國西醫學界主張嚴格按照實驗科學的結論,按照教科書的“成熟”的定論來進行診斷與治療的常規模式顯然有很大的不同。

        BJ的主張與思想不僅不為西醫學界所接受,在脊骨神經醫學界內部也有許多人不理解,不予支持。因此就形成了以BJ為代表的所謂“正統”(Straight)脊骨神經醫學,以及以藍沃茨等一些醫生為代表的“綜合”(Mixer)脊骨神經醫學兩大學派。

        與馬瑞庫伯訴訟案同步,BJ與藍沃茨的一些相關發展形成了對抗:帕瑪家族衝破了他們1906年的版本,從而與早期的藍沃茨版本競爭,展開了脊骨神經醫學的新篇章。脊骨神經醫生與藍沃茨的脊柱學競爭,並組織了世界脊骨神經醫學協會(UCA)與藍沃茨美國脊骨神經醫學協會媲美。儘管藍沃茨的學校、刊物、及學會存在不久,但他們對脊骨神經醫學的影響還是很大的。 BJ保持湯姆-莫瑞斯的律師事務所作為世界脊骨神經醫學協會的法律顧問,到1916年已擁有2500名醫生會員,至1927年,先後捍衛了3300名脊骨神經醫生的名譽。 BJ成為世界脊骨神經醫學協會的常任秘書長及“哲學律師”。儘管1912年他聲明反對辦理普通西醫行醫執照,後來卻在很多州為辦理普通西醫行醫執照出席作證。

       他的立法策略是堅持脊骨神經醫學既不採用普通西醫也非骨病療法,而是一種全新的治療體系。堅持要有自己專業的醫生執照、檢測及學校。 1958年,他特別強調脊骨神經醫學與普通西醫的明顯區別:不同的思維,不同的原則,不同的研究方法,不同的治療手段,不同的追求。

        通過馬瑞庫伯的案件和案件中通過莫瑞斯提出的脊骨神經醫學區別於常規骨科理論的新概念,開創了BJ的正統(Straight)脊骨神經醫學哲學之旅,他旗幟鮮明地提出脊骨神經醫學是S、P、U,即Specific-有獨特的、Pure-純正的和Unadulterated-不可隨意混餚的。

        這一事件的重要意義在於:BJ不僅鄭重地打出正統脊骨神經醫學是獨立於一般西醫骨傷科的傳統自然療法,而且毫不妥協地區別於以藍沃茨的混合(Mixer)或稱非正統脊骨神經醫學,從而開始了脊骨神經醫學界“正統”與“綜合”,即“Straight”,“Mixer”之間長達近百年的學術之爭。

        無疑,BJ對於“正統”的堅持,使得脊骨神經醫學在其之後的發展更為艱難、曲折,但是其在學術上的意義卻是重大的,在那樣一個以牛頓實驗科學系統為一切規範準則的社會體系中,BJ創立了一個能夠自圓其說的自然療法治療體系,使脊骨神經醫生能夠在對脊骨的治療與健康維護方面達到更高的境界。脊骨神經醫學在艱苦地堅持自然療法理念的同時,爭取到了應有的法律地位。而今脊骨神經醫學頭頂上的冰蓋不僅在美國早已蒸發的無影無踪,在國際上也獲得了正式的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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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建設者   維勒得·卡沃(Willard Carver)

        脊骨神經醫學史上的第四大重要事件是維勒得·卡沃(Willard Carver)對這門專業的影響。律師職業的經歷使他成為帕瑪的法律顧問,同時也是帕瑪的朋友。但是因為他個人不喜歡BJ,他決定去愛荷華州的奧塔姆瓦市,查理瑞帕克學校學習脊骨神經醫學,並於1906年畢業。作為一名律師卡沃更為明白脊骨神經醫學必須有充分的科學基礎才能在社會上廣泛發展,因而他思考著有必要建立脊骨神經醫學的基礎科學架構並為之做了大量的工作,卡沃自稱為脊骨神經醫學的“建設者”(Constructor)。 1908年,他回俄克拉何馬市拜訪了自己的母校。在那裡,與榮獲“學科帶頭人”的帕瑪相比,他是第一位被授予國家級憲章—“科學先鋒”稱號的。他分別在紐約、華盛頓特區和丹佛,建立了分校。後來,丹佛的分校成為自然醫療藝術大學,有權頒發脊骨神經醫學、自然與物理療法博士學位。卡沃撰有18本著作,其中一些與心理學有關。他的工作極大地推動了這個新專業--脊骨神經醫學事業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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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多元化發展: 國家脊骨神經醫學大學

        第五大重要事件是關於約翰·法特蘭·豪弗(John Fitzlan Howard)。他感到學院的化學及人類解剖課程內容不足,因而決定從帕瑪脊骨神經醫學院辭職。 1906年,他在達文波特創辦了國家脊骨神經醫學大學(The National School of Chiropractic),後於1908年搬遷到芝加哥。他僱用了一些西醫醫生作為學校的教員以加強學校的基礎醫學科學。到1912年,學校新增了生理療法專業(現代物理療法的前身)。國家脊骨神經醫學大學後來成為最強的“綜合脊骨神經醫學”大學之一。正因為這樣,它也成為BJ不滿意的特殊對象。 1940年,國家脊骨神經醫學大學校長–約瑟夫·簡斯和弗瑞德·瑞克·伊利開始出版關於脊椎和骨盆機械物理研究的雜誌,特別闡明了骶髂關節的功能。 1943年到1975年伊利繼續在他的日內瓦研究所進行人體靜態和動態研究,之後研究所的工作仍然由他兒子克勞德繼續領導。而約瑟夫·簡斯直到1985年去世始終是綜合脊骨神經醫學的領導者。

        國家脊骨神經醫學大學的建立成為綜合脊骨神經醫學學派的重要發展基地。許多西醫教職員工的加入為學校增加了“綜合”的色彩,但是強調脊骨神經醫學的科學性顯然是無可非議的。雖然BJ堅決反對任何“非正統”的綜合派思想,但是作為一個具有多元文化特性的、民主化的美國社會,任何權威者也不可嚴控他人的自由發展。如同脊骨神經醫學可以在完全被西醫控制的醫療界得以立足一樣,非正統的綜合脊骨神經醫學也可以掙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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