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伊·德·莫泊桑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大家再熟悉不过的经典小说,讲述达弗朗士一家人在去泽西岛途中与离家经商多年的亲戚于勒重逢的经过。小说的体量很小,故事也不复杂,但其中的叙事技巧却值得思考。其中最有典型的是对叙事视角和叙事节奏的把握。 “编者按” 📓 一、层层递进的“三重视角”
“有一天,我们碰见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向人乞讨,和我同行的朋友约瑟夫·达弗朗士竟给了他一个五法郎的银币,我见此大感惊诧,于是,他便向我解释说:
我家原籍勒阿弗尔,家境不富裕,紧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
这一段文字非常短小,但写作技巧上却十分值得玩味,因为在这篇小说中出现了三重视角:第一重视角,作者“我”。“我”听朋友讲一段故事;第二重视角,成年后的约瑟夫·达弗朗士,就是那位给乞丐施舍的好心人,也是故事的讲述者;第三重呢,是故事中的“我”,幼年的约瑟夫。
在这里,我们需要问的是,作者“我”以及成年约瑟夫视角的出现是为什么?从写作的角度说,“三重视角”对完成作品有哪些帮助?
如果莫泊桑在《我的叔叔于勒》中使用其他视角,那么达弗朗士一家对落魄于勒的态度会被极大程度的窄化,甚至会单纯聚焦在“讽刺”上,而使用了第一视角之后,“我”家生活的困苦、于勒对于“我”家的意义、父母在生活希望破灭时的绝望、“我”付钱给于勒时的情感纠结都被无比真切的呈现在读者面前。
在小说中多次出现“我”的主观判断:“我”觉得只要一见面就能认出于勒叔叔,“我”认为二姐能够被求婚是于勒叔叔来信的功劳,“我”猜测于勒叔叔一定做过乞丐。
最后一重视角是作者“我”,这个“我”除去序幕部分再也没有出现,但这个“我”又是不可或缺的。“我”是一个和读者一样的旁观者、聆听者,“我”负责把读者带到约瑟夫旁边,让读者了解他的故事,也看一看成年后约瑟夫的样子——他成了一位慷慨怜悯的绅士。
通过三重视角,小说的叙述变得更加顺畅,含义也变得更加丰富。 二、偶然与必然的平衡
小说需要寻找生命的必然性,那些关于命运、人性、人生的必然,但小说又需要偶然性,在那些偶然的突发事件中把主人公逼到绝境从而展示必然性,但是,如果读者感觉到小说中的偶然因素太多,作者所展示的必然性就会缺少力量,所以任何一个伟大的小说家都需要小心谨慎地拿捏作品中偶然性与必然性的平衡。
在小说的序幕就布置了一个悬念,“我”看到约瑟夫施舍给老人五法郎,五法郎是什么概念?从后面买牡蛎可以估算出,大约是几十元人民币,对乞丐来讲这不是一笔小钱,于是“我”惊讶了。 约瑟夫马上解释到,他这么做是因为有故事,现在要把这个故事讲出来。但约瑟夫并没有一张嘴就介绍“于勒叔叔”,而先说自己幼年时家庭贫困,这就是在为于勒的出场做准备。
为什么他们每周末要去海边? 因为他们除了游玩之外有一项重要任务——翘首期盼于勒叔叔。
但是,他们在海边等到于勒了吗?没有,当然没有,一个作者反复铺垫的人物怎么可能就这么出现,即便作者答应,被吊起胃口的读者也不会答应。 所以于勒不能现在出现,不能以普通的方式出现,他要以一个戏剧化的方式亮相,在这一刻,作者通过铺垫、通过对叙事节奏的控制和读者达成了共识。
偶然与必然在船上实现了交汇。 从某种意义上讲,小说是讲故事的艺术,一篇伟大的小说除去精彩“故事”之外,还要关注一个“讲”字。手艺精湛的作者可以让平淡的故事变得扣人心弦,手艺拙劣的作者只会让精彩的故事变得平淡乏味。
💫 文章来源 | ”故事写作营“经典共读第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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