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及其危害,最大程度减少自然灾害对公司员工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有限公司。 3 职责 3.1行政部 3.1.1 对自然灾害受伤人员进行送医治疗。 3.2 安保部 3.2.1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 3.2.2 通知行政部派车或拨打120电话进行送医治疗。 3.3 后勤部 3.3.1 控制现场的后勤保障,提供后勤支援。 3.4其他主体部门 3.4.1进行自然灾害救援疏散工作。 4自然灾害 4.1自然灾害 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5工作程序 5.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自然灾害应急编组职责及架构参见附件1。 5.2应急准备 5.2.1宣传自然灾害知识,自然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 5.2.2每年至少组织1次自然灾害知识的培训。 5.2.3每年组织1次自然灾害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5.3灾情信息管理 5.3.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需求。 5.3.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各级部门对于本部门在突发的自然灾害中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5.3.3应急响应 灾害发生后,各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员工和财产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员工生命和财产损失。 5.4恢复重建 灾后,领导小组组织核查灾情,开展灾情评估,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5.5奖励与责任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人事部和安保部联合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6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安保部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安保部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 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施工现场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事件,将自然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6附件 附件1:《自然灾害应急编组职责及架构》 附件1 自然灾害应急编组职责及架构 总指挥:1、负责成立自然灾害应急编组,,适当时机开展演练以验证应急编组之有效性; 2、决定疏散时机和路线; 3、启动应急编组; 4、总指挥由EHS总监担当。 副总指挥: 1、协助总指挥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 2、向总指挥报告发展情况,在总指挥因故缺席情况下,可代行总指挥职能; 3、副总指挥由EHS经理担当 救护组: 1、对在自然灾害中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2、由车间各工段经理担当急救组成员。 通信组: 1、根据现场情况,请求、接待社会救援部门; 2、联系车辆对受伤人员送医治疗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3、由安全员担当通信组成员。 疏散组: 1、立即划定警戒区,疏散现场人员; 2、隔离事发区域,禁止所有人员入内; 3、专人把守,维持现场秩序。 救援组: 1、对受灾现场进行人员抢救、物资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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