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原工商总局83号令),至2019年7月初,萍乡市下列419家企业将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未移出之原因,而被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请下列企业抓紧修复信用, 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尽量避免被列入 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单。 (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都有哪些后果? ☟☟☟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市场监管局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司 就已经被限制各工商变更事项的办理和备案; 而成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则后果更严重! 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肯定是有关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果这些人已经担任了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那么,哪些企业也必须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 3、各种荣誉称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就与你无缘了; 4、这是最严重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包括对从事商业行为的限制、部分行业准入的限制、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享受优惠政策的限制…还有大家经常说的限制高消费及出境等。 不列入的方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在2019年6月30日前到登记机关申办注销登记,或者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经审核合格准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才可能不被列入“黑名单”。 来源: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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