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罪犯正常死亡 监狱举证证明 本报讯(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向良富)2012年下半 年,番禺监狱发生了两起罪犯因病正常死亡事件。罪犯 在狱内死亡,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监狱负有举证责任, 番禺监狱建立了一套完备的执法举证制度,让罪犯死亡 真相昭昭,令罪犯家属信服。 监狱作为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刑罚执行机关,常年关 押着数量庞大的罪犯,由于罪犯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 健康状况不尽相同,服刑期间发生疾病存在各种可能, 甚至发生因病正常死亡。但由于监狱的全封闭管理,社 会公众不太了解监狱,容易产生隔阂和误解。罪犯家属 在面对罪犯突发疾病或因病死亡事件时,往往质疑监狱 的公信力,甚至为了得到经济补偿提出无理要求,从而 引发纠纷问题或涉访涉诉事件。 罪犯王某30余岁,于2012年11月送至广东省司法警 察医院住院治疗,于12月底因原发性肝癌、乙型肝炎硬 化等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处理过程中,尽管监狱警察已 经履行了平时病情告知,病情诊断、治疗和病情恶化告 知,并详细解说了医院急救情况,展示了相关住院记录 、因病死亡确诊意见、通知检察机关介入处理文书、尸 体检查等材料,该名罪犯家属仍表示质疑。由于随同罪 犯家属前来监狱参与死亡处理的人员较多,罪犯家属犹 豫不决,先后提出了经济补偿等诸多不合理要求,表现 出不认同监狱作出的医疗鉴定,但又不向人民检察院提 出异议。在监狱安排专人与罪犯家属进行联系、解释和 沟通过程中,监狱使用了录音电话、摄像设备对履行死 亡处理程序、现场沟通说明等情况进行了证据保全。在 一系列完整的证据链面前,罪犯家属停止了无理取闹, 在处理罪犯尸体的问询笔录上签了名,第二天便顺利地 完成了罪犯尸体火化和法律文书等遗物移交的后续处理 。 日前,《广东省番禺监狱执法工作举证制度建设指 引(试行)》正式出台,梳理排查出执法管理风险环节 与容易发生“三涉”事件的风险点共81项,构建了完善 的举证程序体系。以罪犯行政处罚的举证为例,从违法 违纪罪犯询问笔录开始,到罪犯书面检讨、证人证言、 证物、调查报告、管区合议、监区审查、上报、审批、 公示及告之、归档的十一个环节,每个环节均对应一项 以上的证据材料,整个执法程序共有关联证据12项,通 过系列的实质证据、关键证据和优势证据,形成经得起 质证的证据链条。 (编辑: Ke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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