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下学期都有很多家长会咨询关于跨区、转学、入学的办理流程,今年小升初跨区办理已经结束。这里汇总一下家长们最想了解的和关系孩子入学问题及解答做一个汇总,希望能帮到大家! 武汉市中小学转学一般流程及所需资料以东西湖区转学流程为例,各区要求都是差不多的。 一、转学(入学)资格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具备我区转学(入学)资格: 1.学生户籍属于武汉市东西湖区。 2.学生法定监护人拥有武汉市东西湖区房产。 3.学生户籍(出生上户)和法定监护人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东西湖区房产,且学生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需到“市民之家”出具无房证明)。 4.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有效期内的东西湖区《武汉市居住证》。 5.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留汉创业就业的大学生子女。 二、资料准备 1.转入学生户口地址页、学生户口本人页、出生证。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电子发票)或居住证。 (法定监护人暂无房产证,但已在东西湖区购房,其购房合同和发票等同房产证,在网上拍照上传时只需上传购房发票)。 3.提供转出学校出具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学籍卡片》。 说明:以上证件需网上拍照上传(对符合东西湖区转学资格第三条需加传《无房证明》)。 三.转学申请 1.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相同的,就近对口转学(学校无学位情况下,可直接到对口学校办理平台转入手续)。 2.学生户籍、法定监护人房产、法定监护人持有效期内的东西湖区《武汉市居住证》和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留汉创业就业的大学生子女任一条件,可在平台中选择居住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 四、择校生认定 2014年(级)起始年级新生开始,包括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学生只要有过择校行为,无论时间长短,都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 1.不按《入学通知书》规定到对口指定学校入学而要求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 2.因户口正常迁移而转学到新户口所在地对口学校、或从户口所在地辖区以外的地区转入户口所在地对口学校的(无择校行为),属于正常转学,不属于择校。转学到民办学校不算择校。 空户、搭户、假户等人户不一致的,以及学生户口不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名下等情况,属于非正常情况,凡非正常情况下的转学属于非正常转学。非正常转学的学生,认定为择校生。 五、转入流程 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申请; 网址:http://zxks./ 或扫描二维码,关注东西湖基教 第一步:查看转学条件和拟转入学校学位情况。 第二步:填写学生信息,上传学生证件照片。 第三步:填写监护人信息,上传证件照片。 第四步:核对填写信息,并提交。 第五步:五个工作日后再次登录(查看)转学审核结果。 第六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带户口薄到分配学校报到。 提示: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上传资料不全,将不予审核。后果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承担。 附东西湖区2019年中小学可插班情况 目前可以网上办理转学流程的片区比较少,大部分区还是需要去教育局办理。 武汉市外学籍如何在武汉学校就读洪山区 江岸区 以今年的洪山区和江岸区办理流程为例,这个时间并不是统一的,其他时候也是可以办理的,需要到各区教育局登记办理,如果是有户籍和房产就以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如果是居住证就以居住证登记所在区教育局办理。 入学、转学常见问题汇总外地户口如何就读武汉初中? 第一种情况:学生已取得武汉学生学籍。 学生可以享受武汉本地户籍学生一个待遇,依照小学的对口学校,直接升入初中即可。 中考填报志愿、分配生录取时,他们与“武汉伢”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种情况:学生未取得武汉学生学籍。 1、外地户口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武汉市居住证、务工证 (或经营许可证),到所属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服务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公办教育资源不足 的地方,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其入学。只要班级有学额、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 只要有正当理由,允许随时转学。 2、购买房产,帮孩子将户口转到武汉市,再依据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的安排,就近入学。 3、在民办学校就读,比如:华一寄宿、枫叶国际、大方学校,为明学校等可以直接参加学校举办的考试,考过即可就读。 4、办理借读手续(难度较高)。从政策层面来说,借读是违规的,也是教育局明令禁止 的。借读有风险,请大家务必谨慎选择。 武汉市户口非武汉市学籍如何就读武汉初中? 要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家长,应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后,按其户口安排生源未满且相对较近的接收学校,并办理学生档案材料移交手续。 新城区的人进入中心城区工作,在老家已无房,户口迁入中心城区又不符合条件,孩子就只能回原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规定,义务教育坚持以区为主政策,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流动人口,如果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务工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同时,《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在设区市的市辖区之间流动的人员除外。” 新城区居民到中心城区工作,仍然是在市内跨区工作与生活,不属于流动人口,不能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安排入学。如果要求入读中心城区学校,则属于跨区择校。择校行为不在政府安排入学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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