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徐志摩坠机身亡,关于身后事,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当邮差把徐志摩失事的电报,送到他与陆小曼居住的家时,陆小曼拒绝接收电报,拒绝认领徐志摩的遗体,因为她不相信是真的。 后来还是徐志摩的原配妻子张幼仪和她几个兄弟一起料理了后事。不过问题来了,陆小曼临终前,交代身边人,她想要跟徐志摩葬在一起。 陆小曼逝世后,她表妹吴锦的儿子庄篪,写信给徐志摩的儿子徐积锴,请求将陆小曼与徐志摩合葬。可是徐积锴拒绝了。并且列出了拒绝的三大理由。 庄篪写给徐志摩儿子的信: 徐志摩儿子给庄篪的回信: 徐志摩的儿子与庄篪的通信,都是在徐志摩孙子(徐善曾)写的《志在摩登》里有展示的,上图就是来源于这本书。 徐志摩儿子在信里说得很明确,拒绝的理由有三个: 一,先祖父始终没把陆小曼当儿媳妇看待,徐志摩去世后,徐父仍然每个月资助陆小曼,是因为老人家宽宏大量,而不是他接纳了陆小曼的意思。 二,徐志摩飞机失事前,最后一次与陆小曼见面话别,陆小曼把抽大烟的枪杆子砸到徐志摩脸上,让他眼镜破碎,其感情之恶劣,可以见之。 三,翁瑞午与陆小曼虽然以朋友相称,但这两个人的姘头关系,天知地知,这都是因为徐志摩宽容,如果徐志摩不死,他和陆小曼的婚姻关系势必不会长久。 纵观上述,“我”不同意陆小曼与徐志摩合葬。 庄篪收到回信,估计也羞愧极了,之后也没有再提合葬之事。确实,陆小曼的劣迹斑斑,谁的儿子会允许这样的“后妈”与父亲合葬呢?估计徐积锴在写回信的时候,肺都要气得炸裂吧? 徐积锴在想: 其一,我爷爷自始至终就只承认张幼仪这个儿媳妇,没接纳过陆小曼,这在古代,可是有“效用”的;其二,用徐志摩与陆小曼尊崇的西方思想来讲,二人早已感情破裂,临死前,还打了我“父亲”,你觉得我会同意她跟父亲合葬,简直是对我智商的侮辱呀!其三,陆小曼有没有与翁瑞午苟且,天知地知,还有你知我知。你却跟我说翁瑞午只是经济上接济陆小曼,鬼扯,谁信啊? 但为了尊重陆小曼的后人,徐志摩的儿子还是选择了回信。换作一般人,恐怕都懒得搭理。不得不说,庄篪也真是自讨没趣。 换作任何一个人,作为徐志摩的儿子,都不可能让这样的“后妈”与自己的父亲合葬的吧?小伙伴们觉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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