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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什么是重官、重煞?

 意林听语 2019-05-10

特别说明:本文为360图书馆古典命理原创作品,抄袭者必究!

重官、重煞在八字中比较多见,对命局影响比较大。人犯重官时,若大运、流年无救应,轻则做事犹疑无主,一事无成,蹉跎一身好才华,重则行入偏门,作奸犯科,坐等灾祸上门一场空,因此对重官、重煞一定要引起重视。但现在的问题是,虽然人们大都知道命局犯重官、重煞时不好,但对重官、重煞的判断却比较混乱,所说不一,不知道什么样情况下才犯重官、重煞。比如,有人以支中有两官为重官,有人以支中一官干透出一官为重官,诸如此类,莫衷一是。这种对重官、重煞的错误认知,易使人们误判格局,严重妨碍命理预测的准确性。本文本着正本清源的目的,简单谈一下对重官、重煞的认知。

首先说一下古代命理书籍中对重官、重煞的规定。《五行精纪》首先对重官作了规定:

“如甲人逢辛,又见丙,盖甲以辛为官,辛以丙为官,乃重官也。如甲人逢丙辛,不用此论如福聚多,两府之命。”

不过这里只规定了重官,对重煞没有规定。在其它古籍中,《三名通会》、《子平真诠》中对重官、重煞都没规定,但有几处文字提到重官。如《子平真诠》中认为:

“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犹弱,逢申酉则官植根,逢庚辛则混煞重官之类是也”。

分析这句话中透露出来的信息,主要表达的意思是格局为正官格时,原局透一个正官,若行运时天干再逢官,则为重官。徐乐吾对重官、重煞的规定最为明确,他认为:

“两官并透,名为重官;两煞并透,是为重煞。”

这里对重官的规定显然与《五行精纪》中的不同。比较以上说法,显然徐乐吾对重官的规定与现在的观点更为接近。不过徐乐吾对重官、重煞的定义也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没考虑概念的外延且对概念内涵的表述也不全面;二是没有对概念所包含的关系进行概括归纳。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因此徐乐吾给出的定义是不足的,仅仅是实指定义,不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其次再说一下作者对重官、重煞的理解。大家都知道科学的定义应该既包括概念的内涵也包括概念的外延,是在概括归纳概念内涵和外延基础上而作出的简要说明。这既是“定义”作为一个词时的定义,也是定义一个词时所应遵循的原则。重官、重煞分别作为一个词被定义时,也应遵循这样的原则。根据这样的指导原则,本文对重官、重煞的规定如下:当正官是命局的用神、相神、喜神时,命局天干正官两透,或命局天干透一官而大运、流年天干又透官,对命局带来不利影响,这种情况即为重官;当七煞是命局的用神、相神、喜神时,命局天干透出两个七煞,或命局天干透一煞而大运、流年天干又透煞,对命局带来不利影响,这种情况即为重煞。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官、煞是用神时,重官、重煞对命局的影响尤重;重官、重煞发生在原局与发生在大运、流年对命局的影响不同;并非所有重官、重煞对命局带来的都是不利影响,重官、重煞所产生的影响要结合具体的命局来分析,不可拘泥。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三点。

一是发现自己犯重官、重煞时,不要恐慌,重官、重煞并没有那么可怕,毕竟现在命理学在科学性方面还存在不足。比如现实生活中一些犯重官、重煞的人并没有出事,反而一生顺利,各方面都发展得很好。

二是在重官、重煞对命局的影响方面现在还有争论。有人认为影响很大,有人认为没有么影响,甚至有人认为是好事。

三是要摒弃官星不可伤的观点。当官星作为用神、相神及喜神时一般不能伤害,但其他情况时,并非不能伤害。正如任铁樵在《滴天髓阐微》所说:

“不用财星尽可劫,不用官星尽可伤,不用印绶尽可坏,不用食神尽可夺。”

总之,要理性认识重官、重煞,不可执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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