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置会稽郡。东汉顺帝永建四年(129年)析会稽置吴郡。东晋成帝咸和元年(326)改吴郡为吴国。南朝宋武帝永初二年(421)复称吴郡。梁武帝梁太清三年(549年)改称吴州,大宝元年(550年)复为郡。陈祯明元年(587年)复改吴州。天监二年(503)改吴郡为吴州。隋开皇九年(589)二月改吴州为苏州,因城西南有姑苏山而得名。苏州得名自此始。隋大业元年(605),复改苏州为吴州。大业三年(607年)废州改郡,又为吴郡。唐武德四年(621年)改吴郡为苏州,七年置都督府。苏州升为“望”州。 唐天宝元年(742),改州为郡,苏州改为吴郡。 唐乾元元年(758),改吴郡为苏州,从此苏州地名被作为通称。 唐大历十二年(777)十三年,升苏州为“雄”州。 后唐同光二年(924),升苏州为中吴军。 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改中吴军为平江军。 宋政和三年(1113),苏州升为平江府,苏州称平江始此。 元至元13年(1276)十二月,改平江府为平江路。 元至正十六年(1356)二月,诚王张士诚遣弟张士德攻占平江路,改为隆平府。十七年(1357),张士诚降元,改隆平府为平江路。 元至正二十七年、明太祖吴元年(1367)九月,改平江路为苏州府。 咸丰十年(1860)太平军攻克苏州,建立苏福省,设省会于此。同治二年(1863)清军攻占苏州,复称苏州府。中华民国元年(1912)1月,苏州改称吴县。民国17年(1928)11月27日,在吴县城区置苏州市(省辖),12月10日,苏州市政府正式宣告成立。民国19年3月27日,撤销苏州市政府,原苏州市辖区归属吴县。民国38年(1949)4月27日吴县解放,析吴县城、郊地置苏州市,由苏南行署直辖,为苏州专署驻地。4月30日,成立苏州市人民政府。1953年1月26日,苏州改为江苏省省辖市。1958年7月5日复归苏州专区领导,仍为专署驻地。1962年6月25日,苏州市恢复为省辖市。 1983年1月18日,《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改革地市体制调整行政区划的批复》([83] 国函字1号):批准撤销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常熟县,改设常熟市。将原苏州地区的吴县、吴江、昆山、太仓、沙洲、常熟6县(市)划归苏州市,将原属苏州地区的江阴、无锡二县划归无锡市,于3月1日正式实行。 1986年9月,撤销沙洲县,设立张家港市。 1989年9月,撤销昆山县,改设昆山市。 1992年2月17日,民政部批复撤销吴江县设立吴江市。1993年,撤销太仓县,设立太仓市。 1995年6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吴县,设立吴县市。 2000年1月5日,民政部批复将苏州市郊区更名为虎丘区。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吴县市,设立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 2012年9月,撤销苏州市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合并设立苏州市姑苏区; 2012年10月29日,吴江撤市设区,为苏州市吴江区 苏州市政府驻地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辖5个市辖区: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代管4个县级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 市 长 惠浴宇1949.4--1949.8 副市长 吴 明1949.4--1950.7 姑苏区 2012年9月,撤销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设立苏州市姑苏区。以姑苏山得名。姑苏区人民政府驻苏锦街道平川路510号。 原平江区 1949年9月1日,建立东、南、西、北、中5个区公所。1950年6月2日,区公所撤销。1951年10月18日,苏州城区建立东、南、西、北、中5个区人民政府。原平江辖区涉及当时东区、中区、北区。 1955年10月1日起,苏州市各区改名,东区改称平江区,以境内平江路命名。北区改称北塔区,中区改称观前区。“平江区”政区名称始于此。观前、北塔两区分别于1956年7月与1958年7月撤销,所属街道一部分并入平江区,另一部分并入沧浪、金阊两区。 1966年11月,平江区改称东风区。1979年6月1日起,恢复平江区原名。 原沧浪区 1951年11月6日,南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1955年9月21日,南区以境内有宋代名园沧浪亭而命名为沧浪区,10月1日起正式使用“沧浪区”区名。 1960年7~8月,原沧浪区划分为沧浪区和胥江区。 1963年2月22日,撤销胥江区,并入沧浪区。 1966年11月5日,改沧浪区为红旗区。 1979年6月1日,红旗区恢复沧浪区原名。 原金阊区 1951年10月18日,成立西区人民政府,11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1955年10月1日,西区改称金阊区。以境内古城之金门、阊门命名。 1960年7月,金阊区分为金阊区、桃坞区。 1963年3月,桃坞区并入金阊区。 1966年8月,金阊区改称延安区。1979年6月1日,恢复金阊区原名 虎丘区 1952年始置,以地处市区四周取名郊区。1958年并入吴县。1962年设郊区办事处,1968年废,1981年复设郊区办事处。1983年复置郊区。2000年1月5日,民政部批复将苏州市郊区更名为虎丘区。以虎丘塔得名。区人民政府驻东渚街道科普路58号。 吴中区 秦王政26年(公元前221),始置吴县。县名因春秋吴国而来。新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改吴县为泰德县。地皇四年(23年),仍复名吴县。唐开元四年(716),吴县升为望县。元至元20年(1283)。吴县为上县。民国元年(1912)1月,苏州改称吴县。民国3年6月,吴县为特别级县。民国16年4月,吴县为一等县。民国17年12月10日,吴县城区划出建苏州市,市、县分治。民国19年5月16日,撤苏州市,仍并入吴县。民国24年1月,吴县列为一等县。1949年4月27日,吴县解放。吴县划出城区建苏州市,市、县分治。5月1日,吴县人民政府成立。1995年6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吴县,设立吴县市。2000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吴县市,设立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区政府驻苏州市太湖东路288号 相城区 秦王政26年(公元前221),始置吴县。县名因春秋吴国而来。新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改吴县为泰德县。地皇四年(23年),仍复名吴县。唐开元四年(716),吴县升为望县。元至元20年(1283)。吴县为上县。民国元年(1912)1月,苏州改称吴县。民国3年6月,吴县为特别级县。民国16年4月,吴县为一等县。民国17年12月10日,吴县城区划出建苏州市,市、县分治。民国19年5月16日,撤苏州市,仍并入吴县。民国24年1月,吴县列为一等县。1949年4月27日,吴县解放。吴县划出城区建苏州市,市、县分治。5月1日,吴县人民政府成立。1995年6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吴县,设立吴县市。2000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吴县市,设立苏州市相城区。因春秋吴国大臣伍子胥在阳澄湖畔“相土尝水,象天法地”、“相其他,欲筑城于斯”而得名。政府驻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 吴江区 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公元909年),吴越王钱镠奏割吴县松陵镇及其以南和嘉兴县北境置吴江县。因吴淞江流经县境,乃以吴江名县。元贞二年(1296年),吴江县升为中州(4万至5万户为下州,5万至10万户为中州)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吴江州降为县。十四年,以田粮计,吴江县为繁县(3万石以上)民国38年(1949年)4月,在如皋县白蒲镇组建的吴江县人民政府.1992年2月17日,民政部批复撤销吴江县设立吴江市。5月4日,吴江举行撤县设市成立大会。2012年10月29日,吴江撤市设区,为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驻松陵街道开平路1000号 县长杨 明 1949.4~1953.8 副县长朱 帆 1949.4~1950.5 昆山市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置疁县[疁liú :刘],秦二世三年(前207年),改疁县为娄县。王莽始建国年间(9-13年),娄县更名娄治。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复名娄县.南梁大同三年(536年),娄县改名昆山县。因境内昆山命名。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废昆山县。开皇十八年(598年),复置昆山县。元贞元年(1295年),升昆山县为昆山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昆山州为县。咸丰十年(1860年)四月,太平天国为避南王冯云山讳,改昆山名昆珊。同治二年(1864年)四月,复名昆山。1949年5月13日,昆山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89年9月国务院批准昆山撤县建市,为省辖县级市,由苏州市代管。市政府驻地玉山镇前进中路108号。 县 长刘同温1949.5~1951.7 副县长李月如1949.7~1951.7 常熟市 西晋太康四年(283年),分吴县虞乡,立海虞县(即今常熟市)。因县境东临沧海,以其原名虞乡,故名海虞。东晋成帝咸康七年(341年),以南沙乡建立南沙县。是时,常熟属海虞县与南沙县。 梁大同六年(540年),于南沙之地置常熟县。因其地土壤膏沃、岁无水旱、作物常稔,故名。是为常熟县名之始。元贞元年(1295年),常熟县升为常熟州(中州)。 明代洪武二年〔1369年),常熟州复为县。万历末,因避光宗朱常洛讳,改称尝熟。清复为常熟。雍正四年(1726年),划常熟县东境置昭文县(雍正二年清政府批复,四年,实际划县)。因境内有言偃文学乡里,故名。划县后,常熟、昭文两县治同城。宣统三年九月十七日(1911年11月7日),常熟、昭文两县合并为常熟县。1949年5月3日市军管会令,划常熟城区为市,成立常熟市人民政府(市隶于县)。1954年11月,常熟市由苏州专区辖市升级为省辖市。1958年4月25日市人委、市政协召开联席会议,宣布国务院第七十四次会议决定:撤销常熟市,建立虞山镇,将原常熟市境划归常熟县。1983年3月1日国务院于1月18日决定,撤销常熟县的建置,以全境改设为常熟市(县级市)。是日起启用“常熟市人民政府”印章,由苏州市代管。 县长 钱伯荪1949.4.13--1949.10.16 副县长 韩培信1949.4.13--1949.8 市长 何耀文 1983.3.1~1984.1.20 副市长 马国富 李安玉(女) 范龄森 芮福明 毛柏生 张家港市 1962年1月1日,析常熟县14乡、常阴沙农场及江 阴县9乡、2镇建县。名沙洲县。1986年9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江苏省沙洲县,设立张家港市(县级),以境内港口张家港命名。张家港1968年兴建,港名来自张家港(河)。为省辖县级市,由苏州市代管。 县长 夏明波1962.1--1968.3 副县长 赵金芝1962.1--1965.8 张雨林1962.1--1968.3 杨静波(女)1962.1--1962.8 刘其洲1962.1--1962.8 孙澎波1962.1--1964.6 太仓市 朱元璋吴元年(1367年)四月置太仓卫,太仓一名由来,盖源于三国吴时孙权和好于辽公孙渊,为海运济辽,曾于其地置东仓。洪武十二年(1379年)又移镇海卫于此,弘治十年(1497年)正月,划崑山新安、惠安、湖川三乡;常熟双凤乡;嘉定乐智、循义两乡建立太仓州。 清雍正二年(1724年),遂升太仓为江苏直隶州。清宣统三年九月十五日(11月5日),太仓州县奉令合并。初称“太镇”,继称“太仓州”。至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1月,始定名为太仓县。1949年4月,在苏北如皋县白蒲镇组建太仓县人民政府。1983年1月18日,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地市体制,调整行政区划的报告,全省实行市管县的新体制。3月1日撤销苏州地区行政公署,太仓县隶属苏州市。1993年3月撤县建市,为省辖县级市,由苏州市代管。 县 长浦太福1949.4~1952.9 副县长王 杰1949.4~19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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