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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智慧》第四章之2:祭神如神在

 修身庭 2019-05-13

2.祭神如神在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1],如不祭。”

  ——《八佾第三》

  【简 注】

  [1]与(yù):参与。

  【意 译】

  祭祀祖先就应像祖先真的在面前一样,祭神就应像神真的在面前一样。孔子说:“我如果没亲自参加祭祀,就和不祭祀没有什么两样。”

  【理 释】

  人与人之间,重在立信。立信之基,则是诚意。一切都发自肺腑,一切都按心灵的本色行事,一切也就符合天地人道。

  天道论人,一观其行,二观其心。天决不只看你说了什么与做了什么,天首先是看一颗心。人的一切言行,都由思想支配。思想在心头,心性的善恶便决定了言行的善恶。心中有善,其言必善,其行必善;即使偶有不慎而致伤害,伤害也情有可原,理有可恕。心中无善,其言必恶,其行必恶;即使貌似善行,也是伪善,也是作祸,也是害人害己。心性的高低,决定境界与智慧的高低,也就决定此一生命所能进入的时空的高低。

  今人多将形式与实质割裂,以为只要表面蒙蔽得了大众的耳目,就可以居心叵测,不择手段。人甚至对天行骗,比如以磕头、烧香、上供来掩盖罪恶,以袈裟、道袍、教服来包装欲望。可是,天地上下到处都是眼睛,眼睛又都盯紧你的一思一念,你如何逃脱?

  【例 述】

  明代散文家归有光是个正直老实、主张孝义的人。有一个乡间土豪,与他的儿媳通奸,被家中的男仆发现。土豪情急手狠,挥刀就把这个男仆杀死。他想到事情无法掩盖,又把一个女仆杀死。然后,他提着两颗人头,赶往长兴县衙门首告,预备说他们二人通奸,所以被杀死。

  但忽然下起一场瓢泼大雨,把他阻止在县城外面。就在当天夜里,归有光梦见城隍神告诉他:某某土豪如此这般,连杀二人。次日上午,归有光坐到大堂,那个土豪提着两颗人头奔入县衙。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归有光就用惊堂木一拍:“贼!贼!是你杀了人!给我抓起来!”如此这般一讲,那个人只好认罪伏法。

  乱伦与滥杀无辜,本已大逆不道。却又欺人瞒天,更加罪无可赦。但事情只由他一人导演,并无旁证,换作常情,人便容易被他骗过。然而天道无偏,必定惩恶扬善。天借城隍神传递真相,无论你信不信托梦一说,罪恶从来都不能掩盖。虽然,尘世的许多悬案成为不解之谜,许多冤情也不得伸展,但这只是此一时空的迷障。在另一时空,尘世每一件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被详细记录;尘世的每一宗善恶,都在更大的范围得到报应。上天营造迷雾,只为天机不可轻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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