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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郑灵公------姬夷

 奔跑的鸡架 2019-05-13

郑灵公

郑灵公(?—前605年),姬姓,郑氏,名夷,春秋时郑国第十二任君主,郑穆公之子,故称公子夷,郑襄公之兄。前606年冬十月,郑穆公去世后继任国君,前605年夏,因为开玩笑惹恼了公子宋(字子公)而被后者所杀,执政贵戚公子归生(字子家)因为知情不报纵容弑君也被史官记载为弑君者。在位不足1年,谥灵,故称郑灵公。可见成语染指于鼎

中文名

郑灵公

别    名

公子夷

国    籍

中国春秋时期郑国

民    族

华夏族

出生地

新郑

逝世日期

前605年

职    业

郑国第十二任君主

前    任

郑穆公

后    任

郑襄公

在位时间

前605年——前605年

1人物生平

郑穆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06年)十月,郑穆公去世,公子夷即位,是为郑灵公。[1] 

郑灵公元年(公元前605年)春天,楚国人向郑灵公进献一只。正巧公子宋(字子公)与公子归生(字子家)将要朝见郑灵公,公子宋食指大动,对公子归生说:“之前我食指大动,必尝特殊的美食”。等到二人觐见郑灵公,看见厨师正解割大鼋,便相视而笑。郑灵公问他们是怎么回事,公子归生据实回答。鼋羹煮好后,郑灵公召来公子宋,却没有赐食鼋羹。公子宋大怒,不顾一切地将食指伸入鼎中蘸食鼋羹后拂袖而去。郑灵公暴跳如雷,声称非杀掉公子宋不可。公子宋回家后也怒气难消,又听说郑灵公要杀他,便胁迫公子归生先杀死郑灵公。[2] 后人将此事浓缩为成语“染指于鼎”比喻沾取非分的利益。

2史籍记载

《左传·宣公四年》

史记·卷四十二·郑世家第十二》[3] 

3家庭成员

父亲

郑穆公

兄弟

郑襄公,郑灵公弟(一说郑灵公兄)。

公子去疾,字子良,郑襄公弟。

公子喜,字子罕,郑襄公弟。

公子騑,字子驷,郑襄公弟。

公子发,字子国,郑襄公弟。

公子嘉,字子孔,郑襄公弟。

公子偃,字子游,郑襄公弟。

公子舒,字子印,郑襄公弟。

字子丰,郑襄公弟。

子羽,郑襄公弟。

字子然,郑襄公弟。

公子志,士子孔,郑襄公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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