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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如何合法继承使用农村房产?

 命馨甘 2019-05-14

并且能够更加有把握的使用(包括免除日后B的子女争夺房产和集体收回宅基地的意外),B不会争夺,A城市户口?


到底应该怎样通过合理方式保障自己的权益。

现A为了日后使自己的权益能够更加合法的受到保护,B农业户口。

A是否可以在母亲去世后。母亲与B为同村的农业户口;且与B协商好以B的名义批宅基地且全部费用由A支付。

AB均生活在城市,通过母亲遗嘱的形式继承房产。A欲在农村建房,为母亲及日后自己养老使用,日后归为A所使用,想了解通过怎样的方式才能在与法律不冲突的前提下享受该房产的使用权,以城市户口的身份AB为兄弟

与户口无关,继承按照法定继承是基于亲缘关系,遗嘱继承是基于被继承人的个人意志。符合《继承法》中的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都是合法的。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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