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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制度的物质基础

 昵称BbprGMTQ 2019-05-16

从唯物论的角度来说,任何表征上的规则和习惯,追根溯源都会有一个物质的根源。

自然界中绝大部分两性繁衍的动物,都是雄性追求雌性。有的展示漂亮的羽毛,就像孔雀。有的通过搏斗的实力,就像狮子。还有的是向雌性献上巢穴或食物——有一种雀鸟就是通过给雌性筑巢来求偶。那么,为什么大自然普遍将求爱的工作分配给了雄性呢?道金斯从基因角度做出这样的解释。对于任何物种来说,繁衍后代都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需要巨额投入,这其中包括时间、精力甚至生命。由于天然的分工不同,雌性一般比雄性付出更多。我们教科书所持有的观点认为种群是物种进化的基本单位,不过像道金斯这样的基因论者则认为基因才是进化的基本单位,所谓基本单位,就是指进化最终有利于谁。如果我们采取道金斯的观点,那么有性繁殖,就是基因操纵下的,雌雄双方合作,完成基因复制的过程。事实上在道金斯看来,所有物种都是基因为了自身的存在与复制,制造的大型机器。

在这个过程中,雌性天然要承担提供卵子、妊娠、分娩、幼崽的抚育等工作,而雄性几乎只有一项必然工作,那就是提供精子,所以很多动物在完成交配后就分道扬镳,繁衍后代接下来的所有工作,差不多都是雌性的责任。根据基因的研究,后代的基因母系和父系各占50%——这相当于收益,也就是说雌雄双方的收益相同,但各自付出的成本却不成比例。雌性在将她的基因繁衍给后代的过程中,支付的成本要远大于雄性,所以如果传承失败,例如后代由于体弱夭折,雌性的损失也就远大于雄性。正因为如此,大自然才进化出了由雌性挑选雄性,而不是相反的机制。

人类世界的情况比较复杂,因为人的行为虽然也有基因的因素,但文化的作用更大,这是人所特有的。道金斯甚至认为人类文化也有着类似于基因的某些特性,他把这种特性叫做“弥母”。

在人类的狩猎采集时期,虽然狩猎是肉食的来源,但是采集才是口粮的保障,所以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小集体中,女性的地位至少不低于男性。人类幼体与其他的哺乳类动物相比的劣势是成长期很长,牛马羊的幼崽出生后马上就可以站立行走,而人类幼儿需要十几年才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人类幼儿极其依赖亲代的抚育,一个失去抚育者的幼儿基本不可能存活,所以人类幼儿必须有明确的可以照顾自己的亲代。但是在原始社会,恶劣的生存环境是客观的,男性一方面由于需要长时间长距离追逐猎物,另一方面还要负责小集体之间经常性的暴力对抗。而女性则不会过于远离营地,采集工作不需要频繁的面临危险,所以女性的生存几率远大于男性(有学者认为每年有四到五分之一男性会死亡)。试想,如果幼体只知道自己的父亲,那么每年必然将有四到五分之一的幼儿会失去监护人,所以在原始社会,后代必须知道母亲是谁,但却不必知道谁是父亲。让我们假设,原始社会其实既有母系社会也有父系社会,那么采取父系组织形式的群体,因为其组织方式上的劣势,必然会随着时间消亡。所以人类早期母系为主体的社会组织方式是一种必然结果。

进入农耕时代以后,定居成为必须,男性的劳动力变成了生活资料的主要保障,而且男性也不需要频繁的冒着生命危险追逐猎物,于是世界各地的农耕社会纷纷进入了男权时代。另一方面幼儿必须通过女性的妊娠、生育才能来到这个世上,母亲与幼儿这个结构是天然的。又由于女性不再是生活资料的来源,所以母亲幼儿结构必须依附于男性才能拥有生活资料。所以农耕文明就发展出了一种,以男性为主宰的,父亲与母亲幼儿这个结构相结合的组织形式,这就是家庭制度。家庭制度不是一种自然制度,而是社会制度。单从男女双方来说,女性为了成功的传承基因必须付出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她需要认真养育后代才能够传承基因。而男性包括自然界绝大多数雄性,则不需要过度关注某一个后代,他们只需要让尽可能多的雌性妊娠,就可以成功的传承基因——即使一部分后代夭折。这是天然的生理特征所决定的。自然界的其他动物主要采取雌性的逆向选择——只选择最优秀的雄性,来保证基因传承的成功率。而人类由于养育幼儿的成本更高,单靠女性不足以保证传承,于是人类社会就进化出了家庭——以保证母亲幼儿结构能够拥有必要的生活资料。

为了确保这种根植于基因复制的家庭制度的稳固,人类社会发展出了很多文化伦理制度,这些制度的目的都是为了巩固男人的地位和家庭制度。例如血统,从基因的角度来说血统是个伪概念,因为基因本身是不朽的,它的不朽在于它有无数的复制体,有性生殖时,父母各自随机将自己体内的基因的50%复制给后代,后代再将自己50%的基因复制给自己的后代,这样第三代的基因中只有第一代的25%,在这样的几何指数递减,基因特征很快就会消于无形。很多代以后,我们的基因实际上是在整个种群中传播,学者开玩笑说,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的体内都会找到莎士比亚的基因。血统论的产生事实上是基于一个简单的原因,那就是确保子代与抚育他的父辈的关系。因为孩子与母亲的关系是毋庸置疑的,而孩子与父亲的关系则不那么明显,所以人类文化就逐渐发展出类似于血统的概念,用以强化父亲与子女的关系,确保父亲抚育的的确是自己的孩子。

这种文化的一个副作用就是对女性的控制。所有农耕社会女性都被男性主宰,而且随着社会文化的精致化,男性控制了社会分工中上层的大多数席位,相应的女性的地位不断降低。现代社会中女性是家庭成员,但是在古代家庭,女性不但是男性的附庸,甚至有时候更像是财产。赌徒可以将老婆和女儿作为筹码抵押出去,就跟身上的铜板一样。女性可以被作为礼物送给别人,就像设宴招待贵客一样。贞洁概念也来自于此,这种文化概念所建立的伦理基础,是通过道德观念制造女性的自律,通过伦理制度确保男性对女性的绝对占有,从而保障孩子是父亲的。与此相对的是,没有那个社会发展出男人的守贞概念,相反各个社会都出现过多妻或者类似于多妻的婚姻方式。这体现的是基因决定下的两性繁殖和农耕社会男性社会地位高于女性的事实。

相比之下游牧民族就很不一样,由于游牧家庭恶劣的生存环境,稀缺的人力资源,所以一般来说游牧民族的女性地位较高,而且游牧民族一般更重视劳动力,而不是血脉。解放前青海藏民游牧家庭实行多妻制,但每一个妻子必须拥有自己的帐房,一个帐房只能有一个女主人,牲畜是牧民的主要财产,每一个女主人拥有自己的畜群,换句话说女性也拥有自己的权利。我们民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于牧人也不成立,游牧民族中,出嫁的女儿拥有娘家的部分财产权,父母的遗产她们也有继承的权利。元太祖铁木真年轻的时候,妻子孛儿帖曾经被敌人抢夺,铁木真用了9个月的时间才集合力量打败敌人,抢回了妻子,那时孛儿帖已经怀孕。后来铁木真对待孛儿帖生下来的孩子并没有什么不同,孛儿帖也没有被鄙视或者抛弃。很多人说这是铁木真博大的胸怀,这种看法不过是用农耕社会的伦理道德观看待游牧民族时的误解。事实上当时的各游牧部落互相掠夺牧畜、女人和劳动力是常态,牧人在意的是女性的生育能力和能够打仗牧马的劳力,他们根本就没有农耕社会的贞操陋习。有人说男人有两大爱好“拉良家妇女下水 劝风尘女子从良”,前一句讽刺男人的生理欲望,后一句讽刺男人的权利欲望。

家庭问题涉及女性权利,所以就不能不提这个领域里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西蒙波伏娃,她在1949年出版了一本社会学名著《第二性》,开创了现代女权运动。我们现在对女权运动存在一些误解,包括女人自己,似乎女权就是女人有权利要求男人给予更多的照顾,波伏娃说不是的,她说“男人的极大幸运在于,他,不论在成年还是在小时候,必须踏上一条极为艰苦的道路,不过这是一条最可靠的道路;女人的不幸则在于被几乎不可抗拒的诱惑包围着;她不被要求奋发向上,只被鼓励滑下去到达极乐。当她发觉自己被海市蜃楼愚弄时,已经为时太晚,她的力量在失败的冒险中已被耗尽”。波伏娃认为,女性的各种公认的特征,例如内向、爱打扮、爱哭、重视自己的面容、柔弱、喜爱毛绒玩具等等,这些全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养成的,“一个人不是一生下来就是女人,她是变成女人的”。例如几乎没有父母会会给刚出生的女儿,准备的玩具是刀剑枪棍,反过来说男孩,很很少有家长会从孩子穿上粉红色的裙装,或者给他布娃娃。更何况,孩子面临的整个社会的氛围。

农耕文明形成的家庭制度体现在方方面面,例如西周开始的“宗法制”,长子继承制,各种文明或多或少的“养儿防老”的养老体系。人类的家庭结构出现以后,就一直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承担着很多社会职能,是生养后代的地方,人幼年受教育的地方,是生活资源的唯一来源——过去的家庭与工作基本是一体的,农民的田地就在住宅的周边,手工业者的工坊是家庭的一部分,店铺就开在住宅的前门,更不用说那些在家里纺纱织布的女人。另外家庭还是一个人是养老送终的唯一途径——住院在家里、养病在家里、去世也在家里。所以家庭稳固不仅是社会问题,还在事实上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活与福利,在过去,不完整的家庭基本意味着艰辛和悲剧。

但是就像古希腊自然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的“唯有变化是永恒的”,人类世界没有一刻不再发生变化,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包括家庭。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现在的家庭功能被逐渐剥离,养老有了福利基金,教育有了义务教育,生病有了医院,我们现在的很多生活都已经不必然依赖于家庭,尤其是自从家庭出现以来,一直处于弱势的母亲幼儿结构。几乎所有的文明国家都有具体的律法保障妇女儿童的权利,即使父母离婚,双方也必须养育孩子到成年,否则国家即会干预。发达国家出现的不婚趋势也是一点,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能够凭自己的劳动自食其力,女性不需要再依附于男性。一些高税收高福利的北欧国家,一个单亲母亲完全可以独自抚养孩子,不必依靠男性,所以挪威、丹麦、瑞典这些国家单身的比例非常之高,甚至有的父母已经共同生活十几年,也没有建立婚姻关系。从这种社会趋势来看,我们原有的家庭制度已经在逐渐失去赖以存在的物质因素了。家庭逐渐只剩下了情感依赖。

    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西方社会,父母与孩子多半泾渭分明,西方父母不会像中国父母一样忧心孩子的学习和前途,学习和升学都是孩子自己的事,父母可能表示支持或反对,但很少决定,孩子对父母也没有陪伴的义务。有一点我们中国人也知道,在大多数西欧家庭,孩子成年基本就意味着家庭成员的分道扬镳。而在中国,即使孩子远行或者出嫁,在父母眼中他或她还是这所房子里的成员。西方孩子对父母的尊重似乎与他们对其他人的尊重没有太多区别,例如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并不是一件太奇怪的事,但在中国这会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在中国我们很难会让幼小的孩子幼小单独呆着,但是在西方社会很多国家,孩子一出生就有自己独立的房间和床铺,除非没有这种条件。父母与亲子之间没有中国这么强烈的依赖性。当然,这也并不代表他们就没有“虎妈”,只不过不具代表性。那么如果孩子的学习不好怎么办?很简单——放弃。所以,中国家长或者说华人家长也许是世界上最辛苦的家长,而这同样有一个物质的根源,因为不要忘了,中国人能够吃饱饭,才只不过短短四十年。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史,几乎就是一部饥饿史,我们的现在相对富足的生活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我们完全可以说,今天的中国人——全体中国人,生活水平已经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但是物资匮乏的记忆还深深印刻在我们这个民族的脑海里。“仓廪实而知礼节”,我们还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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