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19年4月和1-4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在今年4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排名前三甲的城市分别是海口市,拉萨市以及珠海市。 按照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在原有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基础上,将排名城市范围扩大至16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从2018年7月起,生态环境部每月发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20个城市和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20个城市名单,每半年发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好和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名单。 从2019年4月整体情况来看,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2019年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8.8%,同比上升7.0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PM10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臭氧浓度为1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呈现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良好趋势。 相关:如何检测? 空气质量(air quality)的好坏反映了空气污染程度,它是依据空气中污染物浓度的高低来判断的。空气污染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在特定时间和地点空气污染物浓度受到许多因素影响。来自固定和流动污染源的人为污染物排放大小是影响空气质量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其中包括车辆、船舶、飞机的尾气、工业企业生产排放、居民生活和取暖、垃圾焚烧等。城市的发展密度、地形地貌和气象等也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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