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烧伤诊断应包括烧伤部位、烧伤面积、烧伤深度、烧伤原因等因素,临床病案书写中普遍存在诊断书写不统一、诊断填写顺序错误、部分编码不能满足数据提取要求等问题。本文对烧伤疾病诊断书写、主要诊断选择、ICD-10编码提出了规范化建议,以提高烧伤外科编码准确性。 一、烧伤疾病诊断书写 正确书写烧伤诊断有助于准确编码,但烧伤以皮肤损害为主要特征,是严重特殊损伤。 烧伤作为独立的诊断,应包括三个方面: (1)烧伤诊断; (2)烧伤并发症诊断; (3)并存疾病诊断。 1.烧伤诊断 烧伤诊断应包括:烧伤部位、烧伤面积、烧伤深度、烧伤原因等因素。 根据国内通用的“中国九分法”,烧伤部位分为4大区域,即: (1)头颈部:包括头、面、颈; (2)双上肢:包括上臂、前臂、手; (3)躯干部:包括前躯干、后躯干、会阴; (4)双下肢:包括臀、大腿、小腿、足。 烧伤面积采用“中国九分法”或手掌估计。烧伤深度采用“三度四分法”(即根据烧伤深度分为Ⅰ度、浅Ⅱ度、深Ⅱ度和Ⅲ度)估计。 需注意的是,Ⅰ度烧伤面积不计算在烧伤总面积内,总面积后要分别标明浅Ⅱ度、深Ⅱ度和Ⅲ度烧伤各自的面积。烧伤面积以整数记录,不足1%的面积记为1%。 诊断时应分别标明热力烧伤、电烧伤、化学烧伤和放射烧伤等烧伤原因。烧伤诊断中还应将面部烧伤、手烧伤、吸入性烧伤、消化道烧伤等特殊部位烧伤的诊断单独列出。 2.烧伤并发症诊断 严重烧伤后常出现:烧伤休克、烧伤感染、脏器功能不全、水电酸碱平衡紊乱等并发症。这些并发症应作单独诊断。 烧伤感染包括:创面非侵袭性感染、烧伤脓毒症、创面脓毒症、全身真菌感染、动静脉导管感染、烧伤继发呼吸系统感染、烧伤泌尿系统感染等不同情况。 脏器功能障碍则包括:烧伤后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症、单个器官功能不全等。 3.并存疾病诊断 包括合并伤及受伤前已患的心、肺、肝、肾、脑、代谢疾病等。 二、烧伤疾病ICD-10编码 1. 烧伤疾病编码原则 ICD-10关于烧伤和腐蚀伤的编码为T20-T32。其中T20-T25是分类体表的烧伤和腐蚀伤,第四位数标明烧伤程度。 编码时首先确定部位,其次是程度。 对同一部位伴有不同程度的烧伤只编码深度最终级别,即使Ⅲ度烧伤的面积小于Ⅱ度烧伤,也应将Ⅲ度烧伤的部位作为主要情况前面。 而对同一烧伤深度的多处烧伤要按烧伤面积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 T26-T28是眼或内部器官的烧伤和腐蚀伤,第四位数表明烧伤部位。 T29-T30是多部位的烧伤和腐蚀伤。 在烧伤部位未特指时使用T31、T32类目作为主要编码。 2. 大面积烧伤的编码 大面积烧伤一般指Ⅱ度、Ⅲ度烧伤创面面积成人在30%、小儿在15%以上者。 由于大面积烧伤涉及身体多个部位,对其编码宜参照不同身体区域的同类型损伤编码原则,选择综合性编码作为主要编码。 首先将烧伤深度和烧伤总面积这两种严重影响烧伤疗效的情况编码,其后可依次为每一情况逐一编码作为选择性附加编码。 例如: 对“头颈、躯干、四肢97%(深Ⅱ度7%,Ⅲ度90%)火焰烧伤”的诊断应先编码T29.300(多处烧伤至少有一处三度烧伤)和T31.900(身体体表≧90%烧伤)。 3. 烧伤部分并发症的编码 烧伤休克:一般指烧伤后早期休克,系由大量体液渗出所致,本质上是低血容量性休克,应编码为R57.1,不应选用创伤性休克编码T79.4。 烧伤创面脓毒症:是一种侵入性感染,除了创面外观改变、坏死斑外,有明显的全身感染症状,按血培养往往阴性。ICD-10中无创面脓毒症编码,而创面脓毒症作为一种全身感染,全身感染症状更为明显,宜采用脓毒症编码。 有病原学资料时在A40-A41中选择编码,无病原学资料时采用编码A41.9。 烧伤后的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MODS):可由烧伤休克(MODS的第一次打击)或未控制的感染和坏死组织,如烧伤创面脓毒症、肠源性脓毒症、导管菌血症或治疗失误(MODS的第二次打击)引起。 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编码,由非感染病因引起的MODS应编码R65.3,由感染病因引起的MODS则编码R65.1。 三、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 男性,40岁。因全身被异丙苯氧化物火焰烧伤3小时入院。入院时神志淡薄、烦躁不安、口渴、声音嘶哑,血压90/70mmHg、心率98次/分、呼吸22次/分,除腰带部位、两足底及足趾外,其余部位均被烧伤。 该例患者入院时应诊断为:(1)头颈、躯干、四肢97%(深Ⅱ度7%,Ⅲ度90%)火焰烧伤;(2)重度吸入性损伤;(3)面部烧伤;(4)双手烧伤;(5)烧伤休克。 患者入院后经休克复苏、呼吸机辅助呼吸、分次切痂植皮术等治疗,治愈出院。住院期间于伤后41天曾出现静脉导管阴沟杆菌感染。该患者住院期间主要是对烧伤创面进行手术及换药治疗。 出院时主要诊断为:头颈、躯干、四肢97%(深Ⅱ度7%,Ⅲ度90%)火焰烧伤。另需补充静脉导管阴沟杆菌感染诊断。 编码为: (1)T29.300 多处Ⅲ度烧伤、T31.900 累及体表90%及以上的烧伤; (2)T27.300 呼吸道烧伤; (3)T20.003 面部烧伤; (4)T23.000 腕和手未特指程度的烧伤; (5)R57.1 血容量不足性休克; (6)82.7 手肌肉移植物的整形术。 案例分析2 男性,2岁。因热水烫伤躯干和左侧上下肢后半小时入院,入院时一般情况可,创面水疱皮已脱落,基底红润。 该例患儿入院时应诊断为:躯干、左上下肢17%,浅Ⅱ度热水烧伤。患儿入院后较平稳度过休克期,创面换药治疗。伤后5天出现烧伤创面脓毒症、脓毒症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出院诊断填写顺序为:(1)躯干、左上下肢17%,浅Ⅱ度热水烧伤;(2)烧伤创面脓毒症;(3)脓毒症性休克。 编码为: (1)T29.200 多个部位烧伤,述及的烧伤不超过Ⅱ度、T31.100 累及体表10%—19%的烧伤; (2)A41.9 脓毒血症; (3)A41.900x003 脓毒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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