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海音 编辑:知我心理 本文原发于【张海音心理空间】 心理咨询中的伦理,指的是指导性的普遍伦理原则及具体的道德规范,具体表现为: 1. 来访者的知情同意及聚焦当事人的需要; 2. 基本的保密; 3. 咨询师注意自我关怀,承认心理咨询的局限,以及考虑助人关系的界限; 4. 避免双重关系; 5. 平衡好权利与尊严; 6. 恰当处理伦理困境等。 它设置的作用是在权力不对等的咨访关系中保护来访者,建立问责制度的基础,对大众及从业者的职业责任教育,以及对从业者反思提高的基础——只有这样,心理咨询行业才得以健康发展。 下文是张海音老师发表的关于咨询师伦理的演讲稿,邀请大家一起学习: 谈伦理,这个问题不能回避:权力的不对等。首先,心理咨询当中咨询师和来访者的权力是不对等的。来访者讲到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你号称以倾听为主,还要收钱?那治疗师也讲点早年创伤让来访者听听?心理治疗事先的设置,某种程度上就不对等。因此有时过分强调双方平等,我感觉有点假,也许必须要承认某种不对等事先存在,这样更接地气。一个人在他最困难、最痛苦的时候来寻求帮助,这个地位确实是不对等的。
医学界有很多看法,信息极度不对称,什么叫有病没病,都你们说了算,怎么治疗都有职业规范,普通民众没有发言权。如果这种情况存在,毫无疑问你对社会公众要有交待,不然会遭受社会方面的攻击。如果不能应对社会的需求,这个行业就无法比较健康地朝前发展。 知情同意和接案程序 在座的咨询师,接到的来访者,由我的粗略调查估计,任何一个咨询师,虽然他会强调心理咨询师强调人的发展,包括人际、情感、事业发展方面提供帮助,我估计60%的来访者,如果要去评估,肯定达到心理障碍的程度,比如:焦虑症、强迫症,甚至人格障碍也贴的上。甚至于这个比例,跟到我们医院系统的比例也差不多,只不过诉求、提出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可能我们没有更好地出操作性的规范,比如心理治疗师应该是都可以提供治疗,包括心理障碍也可以治疗,但中国很少,全国没2000位,而心理咨询师有四十多万。 要怎么实践?如果咨询师开业,在目前政策框架上怎么更好地做到自我保护?哪怕要接待心理障碍患者,我认为可以操作,但要提前讲清楚,如果达到障碍,你自己选择考虑需要去到医院、机构评估、测量,到我这里我能提供的服务是什么。 比如抑郁症,得了以后只能去医院就诊吗?就不能享受其他社会机构提供的服务吗?比如心理咨询服务,比如洗脚按摩的服务等。你只要在第一次的接诊的知情同意当中涉及到这一点,就可以了。达到什么程度,需要到医院做什么评估,决定治疗方案,心理咨询提供个人成长当中的、发展的、人格的等等等等,都可以提。尽到告知的义务。 马上出台上海地区的精神卫生条例,有些可能更细化、可操作。 熟人托关系来咨询怎么办 这点我们跟西方人可能不太一样,可能处理起来更麻烦。西方文化处理这些比我们更容易,他们比较强调个体独立,什么样的问题找什么样的人,而我们中国这一圈下来人都认识的,你要弄一个不认识的倒还真不容易! 都喜欢打招呼、托关系,这是一个习惯,一圈一圈兜回来,甚至有时你来访者都没见过,几个电话已经过来了,卫生局领导,医院党委书记,哪个哪个中心主任……几个电话,一个关系网已经过来。 不是说他官大你就必须怎样,亲朋好友他不管的,你是搞心理的还蛮投入搞了好几年,我们谁谁谁你帮他看看?你说认识的人不看的哦!弄到后来你发现你搞精神分析以后六亲不认(笑),怪怪的,然后人家又不太好意思直接说你。 对我来说,无论是同事、领导,谁谁谁有心理问题叫我看,说是叫心理咨询我都接着,但我心里很清楚,我提供的不是心理治疗,而更多像是家庭顾问,提供一般的专业建议。如果真的要实施心理治疗,肯定会转介到我信任的同道,我个人不会长期深入。 什么都有得有失,又涉及到刚才我讲的权力对等问题、控制的问题,比如姑妈介绍过来的人,弄得不好还有房贷,借过他20万呢,你不帮他好好服务吗?如果你想赚钱,你服务得好,他甚至可以免除你一点债务?这就涉及到多重关系中的困难。所谓想有所得,必然有所失,如果想要轻松一点开展工作,持续深入的心理治疗,我们尽量减少双重、三重关系。 毫无疑问,有些东西必须坚守,这是肯定的。 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如何维护 涉及到青少年、未成年人的案例,可能会有父母介入,这让我们专业人士显得非常为难。不管从法律、从一般社会伦理规范来讲,青少年、未成年,他很难承担全部责任。 你跟他共情很好,他在你这里很释放,有所改善,过一阵父母到你这里了解情况,你也不想让来访者感觉背叛,可能你与来访者之间的关系蛮排他的,但有时会折腾出问题,比如他闯祸了怎么办?有的青少年我们真的很能理解他的,有的人很善良的,有时就是因为父母对他的方式控制不当,一次次门口偷听也好,一定要挤进来也罢,有时我们确实也会跟来访者一样挺反感。 赶出去父母也没话说,但几个月过去,来访者突然闯祸,自杀或情况恶化,需要监护人参与支持,突然之间我很想念他的父母,父母来了会说,不是你不想叫我们来吗? 我理解的保密:有限度,关键是要考虑为什么要强调保密?无非就是获得信任!作为来访者所有东西都受到保密,但信任、情感上的安全感是两个人相处,处出来的,不是靠事先我强调我都给你保密,而就能获得的。 换句话说,你只有通过过分的、不可能的保密承诺来获取对方的信任,这是需要察觉的反移情,因为强调只有你能够恰当地对待他,别人不妥当地对待他,都会给他伤害的。这样的话,毫无疑问,是与刚才比较一致的移情和反移情,来访者可能真的移情,他会体验到父母没有恰当对待自己的一面,而没有体验到可能很多方面父母对他也够好。 因此我在伦理议题,事先有个框架,特别是我现在调整的一个做法是,如果青少年未成年,首先你要跟他家庭结成治疗联盟,然后宁可放弃一些,放慢一点,针对当事人这个来访者,要信任,只能走得慢一点,说到底很简单,这个孩子不是你的,他是跟他父母过日子,他们是一个家庭。 有时我们蛮着急的,这孩子这么有领悟力、这么懂事,如果加以好好引导,会更好解决问题!但我们不得不去节制一下,是不是就靠我们才能拯救他,他父母是不是不在努力,可能伦理议题当中,这也是个老问题,涉及到我们从专业角度去理解,特别是精神分析角度,还是关注到反移情的问题。 关于举报 如果你是资深咨询师,另外一个咨询师在你这里做体验,她告诉你,她曾经找过另外的人,他曾经对我做过什么,你知道这件事情以后,也认识那个咨询师,你到底怎么办?很麻烦。 因为在你这里跟你讲,从精神分析来讲,会想这肯定是跟你有关的,不仅是在讲一个纯客观事实,讲给你听的。马上就会想,这不是移情吗,投射嘛。但是,毕竟她讲的是一个具体的事情,你总要有个态度:同意/不同意?愤慨?还是鼓励她去举报?有时一下子很难去判断,进一步会想,我又不是法官或者公安,你要我去侦破、确认这个事实,我也没这个义务。你到底要去确认当真不真,会发现有时走下去是死胡同,有时不处理也确实会影响现在的关系,这是个伦理问题,处理起来不那么容易。 跟当事人探索,这事对你意味着什么,希望怎样?探讨了,最后的规则很清楚,你有权力举报,也有权力沉默,各种利益得失都有。关键是探讨,当事人会做出最有利于他自己的选择。 首先专业当中要很好地讨论这个问题,当事人有自我决定的能力,申诉会有通道,他说给你听,你当一回事了,你会怎么回应?有时被激发起来这个感觉,你要察觉一下,为什么想卷入或有些事不想碰,因为规则就摆在这里。 心理咨询这个江湖蛮复杂的,幻想跟现实混杂在一起,各个人都是同样的投射,那就是事实;只有一个人投射可能仅仅是投射。而且这个东西又不能称斤称量马上能够比较出来,所以面对这些问题,有时谈笑就算了,但是越讨论不回避,有时可能更容易接触到这个问题背后所包含的意义。 与来访者发生性接触 性关系背后,理解是一回事,伦理处理又是一回事。 前段时间处理了一个很严重的案例,被投诉治疗师与来访者发生性关系,造成身心极大伤害,同道们可能有很多理解,可能年龄、身体的问题,或是家里有什么问题,从来访者身上获得潜在满足,来访者也会受到一定伤害。但!理解归理解,探讨是探讨,只要犯这一条,规定上还是要接受处理。 我们依然反复强调的是:不要处理完事就结束,而更要对涉及的咨询师提供专业上的帮助。处理的永远不只是事件本身。 看到一个人陷入困境,我们身为他的同道,要帮他一把。专业人员卷入这样的困境,可以说是最严重的情况。 专业技术,个人成长要有规范对照,要有专门的组织。同辈间的定期小组活动,同道督导,或是老师督导,重点就是识别反移情和见诸行动。如果问题捂在那里,早晚要出事,早一点谈,会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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