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管理及保值、增值工作。 (三)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档案。 (四)负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查、审批及贷款风险防范、逾期贷款清收、不良贷款处置等贷后管理和贷款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公房出售资金、集资建房资金等其他类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和核算等工作。 (六)依法对单位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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