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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否否定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各言?

 燕山茶社 2019-05-20

文丨李怡(ID:诚挚人生为梦启航)


我能用我得论述来否定他这句名言,但我却不会这么做。

已所不欲,忽施于人

释义: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就不要强加给别人。

孔老夫子所出这句名言以自身为参照,所倡导的是对人要有“仁”义之心。在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有着尊卑之说,人与人之间并不是平等的,但孔子的这句名言与当今社会倡导的人权平等有思想的接近。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八个字但缺是儒家思想的精华之一。

在如今社会与人交集的时候,强压给别人的一定会遭到对方的反力。平时要多站在别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体人难处,才能与人交心。

有人反思维后会说:“自己想做的事就能强加给别人了么?”用这一观点来否认这句名言。如果把着八个字独立成章,这个观点正确,但这句是出自孔子的论语片段中,上下通读才能领会其所要表达的意思。不能就字论议。

另一个观点,一件事你做起来难入登天,但别人或许做起来则信手拈来,这时我们还能坚持这一观点么。取别人之长补己之短是个很不错的办法。但句中有一个“施”字,强加的意思,这时要与人沟通,不能强施于人。

论语,国学的代表佳作,凝聚了几千年的精髓,要领会其要表达的真正意义,不能只揪其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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