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今天的文章之前,我们来做几个假设。 假设1 你会喝酒,但从不滥酒,也从不酒后开车。但有天,交通部门下发通知,你以后不管喝没喝酒都不允许开车了。因为酒驾很危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让会喝酒的人开车。 假设2 你和家人经营了一个小餐厅,虽然辛苦但也打理得干净卫生。但有一天,工商部门要求你关店,因为本市很多小餐厅卫生不达标,你的也是小餐厅,以后不能开了。 我想,你大概会觉得上面的假设很荒诞吧。有关部门怎么可能会出台这样的规定? 但是,我们社会真的出现了一条类似的规定,那就是: 肩高超过45cm的狗狗属于大型猛犬,城区居民不得饲养。 不管你的狗会不会咬人,性格温不温顺,遛狗时牵不牵绳,只要你的狗肩高超过标准,就无法办狗证,随时有可能被有关部门抓走。 目前,武汉,天津,杭州、西安等很多城市,都有类似这样的《养犬管理条例》。 于是,像我们常见的金毛,拉布拉多,哈士奇,柴犬,中华田园犬……都属于禁养犬种。 也因此,越来越多的宠友,开始经历这样的情况: 相信你和我一样,看完很心痛。 但更多的,是心疼。 你养的狗这么大,万一咬人怎么办? 性格憨厚、服从性高的拉拉不能养了; 活泼机灵、胆小怕事的雪橇犬不能养了; …… 出台这项规定的目的,我猜是为了减少人被狗咬伤的可能,这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以狗狗肩高来衡量这一点,最后甚至将肩高限定在一个近乎苛刻的范围,真的合理吗? 讲的是,拉布拉多已经连续28年成为北美国家最受欢迎的宠物犬,而原因,就是因为它足够温顺、聪明,甚至连导盲犬都主要考虑这样的犬种。 事实上,如金毛,边境牧羊犬、哈士奇、中华田园犬等,都有这样的特点……也因此,近年来广泛获得了国人的认可,进而选择饲养。 可如今,你告诉我它们属于“烈性犬”,不适合在城市喂养。 那么,养这类狗的人怎么办?一棒子打死?还是丢掉? 确实,养狗人群中有不少不文明的人,他们不捡粪便、不牵绳子、放任狗狗扰邻,总给养狗人抹黑,但这些人同样是我们憎恶的对象。
在德国: 遗弃狗狗将被罚款最高至25000欧元(约人民币18.5万元); 在法国: 牛头獒等15种具有攻击性的犬种被列为“一类狗”,养这些狗狗须为18岁以上成年人,无犯罪记录,且须到市政府登记,上民事责任险。 在加拿大: 不难看出,这些国家的养犬规定,几乎全部是针对具体养狗行为的引导上,这才是文明养犬。 回到前面我们作的假设: 杜绝酒驾的办法,是重罚酒驾者,而非禁止会喝酒的人开车; 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需要重罚违规餐厅,而非禁止开餐厅。 那么,为什么提倡文明养犬,就要靠禁养呢? 出台新规提倡文明养犬,铲屎哥举双手赞成,也同意重罚那些不文明养犬的人,但这些规定说到底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不应该让狗来背黑锅。 大型犬 ≠ 烈性犬 45cm限养标准 真的不合理 诚然,不少人在限养规定出台后拍手叫好: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前段时间,我在后台收到一条留言: 我没有办法。 只好希望,那些制定规则的人,可以听听我们的声音。 看更多狗狗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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