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县(市、区)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除了国家下发的工作底图及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县级以上行政权属界线、零米线及控制面积,地方还需要结合调查工作的需要,收集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城镇村范围内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 (2)大比例尺地形图、地名等基础资料。 (3)大比例尺城镇村地籍数据。 (4)2016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及资料。 (5)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及相关资料。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数据。 (7)交通路网数据。 (8)水利河湖划定相关资料。 (9)用地管理信息(农转用、土地整治验收、增减挂等)数据。 (10)“两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调查成果及资料。 (11)耕地质量等级及耕地分等定级年度更新评价成果。 (12)耕地后备资源数据。 (13)各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及森林分布数据。 (14)退耕还林、还草数据。 (15)草原确权及林地确权数据。 (16)地理国情普查与基础性国情监测数据。 (17)耕地坡度图。 (18)临时用地数据。 (19)田坎系数。 (2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成果。 (21)林权证发证结果。 (22)城市开发边界、开发园区数据、生态保护红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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