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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义加班”是假积极、伪奋斗

 lijd2016 2019-05-21

何勇海

“如果领导晚上8点走,你要等到他出办公室的一刻,看见的是你在读文件或者敲键盘的画面。如果他问你‘还不下班啊’,你就说还有点事要提前做好准备……”一名国企工作人员说,这是自己“刷存在感”的小秘密。目前,这种“形式主义加班”还从线下延伸到线上,演绎成了“朋友圈办公”“聊天群加班”。

“唯时长论”“坐班不做事”“领导不走我不走”等“形式主义加班”现象,在职场中蔓延。然而这种加班,并非真有很多工作要做,而是为“在领导面前混个脸熟”,或维护“领导不走,你也不能走”的潜规则,又或者只是因“其他人都这么做”。这样的加班不过是走形式、摆阵势、做样子。

有人说,“形式主义加班”只是“怒刷存在感”,不会给员工身体造成劳累。实际上,它同样延长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压缩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久而久之照样造成身体疲惫。“形式主义加班”还会让员工心累。本是作秀,却还要让人看上去“乐此不疲”,不少人往往会因“演”不下去而心生去意。

“形式主义加班”还会污染企业的奋斗文化。企业要想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员工的努力和奋斗,但决不能靠“形式主义加班”这种假积极和伪奋斗来实现。当“形式主义加班”盛行,不做事的“伪奋斗”与埋头苦干的真奋斗交织在一起,真奋斗者很难获得领导的好评与鼓励。他们甚至可能被“伪奋斗”者同化。久而久之,这种以领导个人态度而非实际工作成效为导向的加班,将在员工内部滋生怠惰、投机取巧、效率低下等问题,对企业发展而言无异于舍本逐末。

要消除“形式主义加班”,首先要从观念上纠偏。一方面摒弃“爱加班才是好员工”“加班越多越优秀”的偏见。员工在上班时间把工作做完做好,既有劳动效率,又有劳动质量,才是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另一方面,要破除“领导不走,员工也不能走”的官本思想。第三,对员工的考核评价制度,必须注重结果导向,以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作为评判员工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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