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国籍法在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在通过之日起施行。《国籍法》一共十八条,其中在第三条中明确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但是,法律规定中的“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是否等于“不允许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呢?这要首先弄明白什么叫做“不承认双重国籍”。 对于拥有多重国籍的人士,各国对发生国籍冲突的行为一般会按照当事人当时所在国的法律进行处理。换句话说,双重国籍或者多重国籍的人,在其任一国籍国内,只被当做本国的公民对待,只承认其本国公民的身份。 所以,单纯讲“不承认双重国籍”可以理解为,若当事人为当时所在国国籍拥有者,那么“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将不会承认其事实上拥有的外国国籍和外国公民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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