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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辽代玉材使用情况

 RK588 2019-05-23

从辽代玉器出土的情况看,软玉和琥珀在辽代的早期、中期、晚期使用得相对较多,是辽代较为重要的两种玉材。

软玉质玉器的使用贯穿于辽代始终,且主要出土于较高等级的契丹贵族墓和辽代佛塔中,说明软玉质玉器在辽代社会被视为较贵重的物品。辽代用玉做成的刀柄、带饰、马具饰和佩饰都是较高等级身份的象征。从这一角度看,如果墓葬内出土了较精美的软玉质玉器,尤其是出土了礼仪器类的玉器,那么该墓主人很可能具有较高的等级身份。目前,所发现的最高规格的陈国公主墓室出土软玉质玉器数量最多的墓葬。

琥珀在辽代是地位仅次于软玉的玉材,也流行与辽代始终。和软玉不同,其成品主要是饰品,包括璎珞饰件和各种佩饰,还有少量丧葬器,基本都出土于契丹人墓葬和辽塔之中。目前,出土有琥珀器的辽代汉人墓葬仅见耿延毅夫妇墓和其子耿新知墓中。从墓葬情况看,耿延毅夫妇墓采用了契丹人的葬俗,墓主人身裹银丝网络,显示耿延毅夫妇已经明显契丹化。辽代的琥珀器仍然主要出现在具有较高等级身份的墓葬中。

玛瑙制品在辽代主要流行与早中期,到晚期相当少见,数量上明显少于软玉和琥珀质地的玉器,即使在出土物较多的陈国公主墓和朝阳北塔天宫中也都未超过10件(组)。辽代的玛瑙制品主要为串珠和器皿。其中玛瑙串珠形式多样,有圆珠、椭圆珠、瓜棱形珠、管珠等,通常都为红色调,并常和水晶、镂孔金丝球等相间搭配组合,呈现出色彩对比鲜明的视觉效果,又反映出契丹人喜爱鲜艳饰品的审美情趣。辽代的玉质饮食器中有相当一部分采用了玛瑙,这可能和玛瑙原料较容易获得大块原料有关。这些玛瑙器皿在颜色上并未绝对鲜艳,既有红色,也有近乳白色。不管何种颜色,仍属有一定等级身份的人才可使用。这可从近代的制度得到印证。乾隆十二年官修的《续文献通考》称:“金制,庶人不得用玛瑙之类为器皿及装饰刀把鞘。

水晶制品在辽代早期已较为流行,主要作为璎珞项饰中的串饰;在辽代中期最为盛行,大量出现在佛塔之中,主要被作为串珠和各种坠饰,这应和佛教视水晶为具有灵性的玉材有关;在辽代晚期则较少见,呈现出衰落之势。

其他玉材,如绿松石、珊瑚、碧玺等在辽代也有少量使用,但数量较少,多作为小的珠串饰,始终未成为辽代玉材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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