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键时刻要敢于出手相救!“好人法”可打消后顾之忧! 目前,我国在急救意识和急救技能的普及上存在着短板。 从统计数据来看,我国急救普及率不足1%。而在关键时刻敢于出手相救的人更是少数,大部分持有急救员证的市民表示,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他们会有很多顾虑。 市民:即便是我参加了一个两天的培训,如果真的有人需要心肺复苏的救助什么的,可能我心里还是会胆怯的。 市民:“还会有一些担心。” 市民:“我怕会造成二次伤害更严重,所以可能还是等120来。” 201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实施,其中第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好人法”,其用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翟远见:因为如果要求每一个非专业人士都达到专业人士的救助标准,这样的要求显然是太高了,所以我们在立法的过程中,充分注意到了这一点,目的也是打消救助人的后顾之忧。哪怕是他的救助行为与受助人受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可以用民法总则的184条来免责。其实,只要掌握一定的急救知识,愿意“出手相救”,就有可能挽救生命。急救专家呼吁,家庭、单位、公共场所应该是急救的第一现场,如果普通民众都能掌握一些急救知识,就可以让遗憾少一些。 去年12月14日,22岁小王在办公室突然晕倒,在场同事无论如何呼喊,王先生始终是脸色发白毫无反应。深圳市民叶仁洁:第一时间摸他颈脉,没反应,我马上就开始给他做心肺复苏,我二十几年前学过心肺复苏,我们不是专业医护人员,但是我们要在急救中心到达之前,我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用心肺复苏把他救回来。对于突发心脏骤停患者来说,现场目击者的第一时间出手救援非常关键。同事叶先生的及时帮助,为王先生挽回生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018年10月26日,深圳818路公交车上一名男性乘客出现异常,车上乘客迅速呼叫公交车司机。公交车司机立即将车头转向最近的龙岗区人民医院,并将车停稳后在另一名乘客的帮助下,对患病男乘客实施胸外按压急救,为挽救生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深圳东部公交安全义工负责人崔炎彬:现在我们一线员工有两千多名驾驶员对心肺复苏以及抢救,进行了一些知识的专业培训。预计首批投放的100台AED,有一些投放在枢纽、场站里面,在车上也相当于是一个流动的救援包。其实,掌握急救知识并不难,只要你愿意“出手相救”,生命就不会消失在“束手无策”中。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出手急救,你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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