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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人必须了解的三大常识

 eimo1961 2019-05-24

电商人必须了解的三大常识

俗话说,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没有体验过失败网购的人生总是不完整的。买到的面膜只够敷半边脸,给差评却遭商家“全家问候”,老用户反被“大数据杀熟”,订机票酒店稀里糊涂被搭售,付了押金却难退回,各种套路真是防不胜防。然而,随着我国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起,属于剁手党买买买的春天真的来了。

1刷好评?删差评?已经过时了。

现在有了《电商法》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受欺负了。《电商法》第十八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的,将被处以最高五十元的罚款。且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电商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而平台要拥有辨别真假的能力。如果商家售卖假货,平台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毫无疑问,这是杜绝电商假货、山寨货泛滥的有一记重拳!

3双十一快递告别拖延症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且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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