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月销售额10万元(季3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纳税应注意事项提醒 (相关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13号) 1、月销售额10万免征增值税应该理解为起征点,也就是说10万(含)免征,但如果超过10万就要全额征税了,如:销售额100001万,即使只超过一元那就是要全额征税了,应纳增税100001x3%=3000.03元,差一元要多缴3000多。企业的销售额,销售额是指不含税收入,月销售额10万相当于收入10.3万,但应该包据开票收入和不开票收入。 2、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一般是以核定的销售额来确认是否可以享受免征。但实际销售额超过核定的销售额20%以上的,纳税人应如实申报,并以此实际销售额来确定是否免征。如果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那么应以核定征收的销售额加上代开专票的总销售额来确认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3、按月申报,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按季申报,季销售额30万以下免征,所以按月申报和按季申报会影响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如1月份销销售额13万,二月份销售额8万。三月份销售额9万,季子度合计30万。如果是按月申报的企业。那么一月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二月份三月份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如果是按季申报的企业,本季度的总额30万,本季度30万销售额都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但是如果把二月份销售额改成九万。那么,季度合计销售额为31万。那个这个季度的31万就都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了,但如果是按月申报的二、三两个月还是能免征的。所以说,对一个企业来讲,能否享受增值免征优惠,申报方式其实是关系非常大的。所以有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申报方式。 4、实行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人,以差额计算之后的差额销售额来确认,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有免征增值税项目的纳税人可扣除免税后销售额来确认起征点。 5、该优惠享受对象是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达不到500万的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转为以小规模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相对稳定,明确了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也就是说在这个会计年度内即使销售额超500万,也不转为一般纳税人,这里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实行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其500万的销售额计算,是以全额销售额而不是以差额销售额来计算是否超超过500万。享受免税的纳税人计算500万时应包含免税销售额。 6、增值税月10万的免税销售额不包含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也就是说不动产销售在申报时要单独申报纳税,不动产销售不享受10万(季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企业计算是否达到免征条件可扣除不动产收入后计算。 7、企业开票收入退货或错票等在当月可以作废,作废后自然就不会计算在当月的销售额中,但如果未及时处理跨月了,那只能开具红字发票,这样即使想更正申报都很难更正到上月申报数据,这样就可能影响到免税享受了,特别是跨季度更要特别注意。但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纳增值税。 8、本次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免征的仅指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临时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个人,不包括未做税务登记的按次征收增值税的其他个人。按次征收的其他个人每次500元以下销售额可以免征增值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保险代理人,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策 9、以预收款方式、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到期一次性收款方式收取销售款的,按实际实现销售的时间,确认到相应月份计算可否享受免征。如: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0、按税法规定须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纳税不超过30万元的,无需预缴增值税,已预缴的可向预缴地税务机关申请退回,如建安企业外地预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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