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方便快捷,
成为越来越多市民出行的选择,
骑电动车载人的现象也是随处可见。
但你可知道,
电动车载人是有严格规定的!
近日,南宁交警就曝光了700多名
违规载人的电动车车主。
那么,
什么情况算是违规载人 ?
不想被曝光的小伙伴赶紧来看看吧!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1人;
●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
●达到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不得载人。
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处50元罚款。
具体情况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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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驾驶员1人搭载1人(12周岁以下),属于合法行为↓↓
2
驾驶员1人搭载1人(含12周岁以上),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3
驾驶员1人搭载2人或2人以上,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看明白了吗?
电动车只要搭载
12周岁以上的人
就是违法的
!!!

除了电动车违规载人,
其他违法行为也会严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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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至6月30日,
广西交警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
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
重点整治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6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超员、醉驾、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无牌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驾驶,
做一个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和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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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璐璐
值班主任:广西新闻网 刘清
值班编辑:广西新闻网 王珏
资料来源:南宁交警、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