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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秘史: 多情诗人徐志摩的再婚生活。

 rongma 2019-05-27

1926年,陆小曼找到丈夫王赓推牌,要求离婚。王赓虽然有些術火,毕竟妻子是和好友走到了起,不过王康也是一个受过新式教育的人,知道没有感情的婚烟没有价值,最终他还是同意了离婚。这个消息传到徐志摩的老家海宁,可把徐志摩的父母气坏了。他们认为儿子不走正道,之前这么好的一个妻子抛弃不要,去追老师儿子的未婚妻,现在居然又受上了朋友的妻子,简直是莫大的丑闻。他们坚决不同意徐志摩再婚,并且威胁要中断徐志摩的生活费。可是徐志摩我行我素惯了,

他根本不在乎父母的强硬态度,还是下决心要和陆小曼结婚。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见不能挽回儿子的心意,最终勉强答应他们结婚,但有三个条件徐志摩必须答应第一,结婚费用必须自理;第二,婚礼由胡适担任介绍人,梁启超证婚;第三,结婚后必安分守己过日子。这三条徐志摩都予以答应。而陆小曼这边也出了问题,陆母坚决不同意女儿和王赓离婚,她认为王赓稳重老实,比徐志摩要可靠得多。

女儿如果嫁给徐志摩,十有八九还会离婚,会毁掉自已一生。可陆小曼的性格更为固执,她最终还是跟王赓离了婚。1926年10月,徐志摩和陆小曼举行了婚礼,他们结婚时给陆小曼的前夫王赓发了请帖,王赓虽然没有去,却也很大度地回赠了一份礼物。结婚的时候,徐志摩还找了老师梁启超做证婚人,梁启超因为徐志摩和儿媳林徴因的事情,也很心疼这个学生,很爽快地答应了学生的请求,为其主持了婚礼。然而感情是感情,婚姻是婚姻。恋爱的时候徐志摩曾经嘲笑王赓不解风情,照顾不好陆小曼这时轮到他自己的时候,他才知道两个人生活在一起远比写一封洋洋酒酒的情书要难得多。陆小曼从小生活在富贵人家,从不缺钱,所以花起钱来也是大手大脚。结婚以后,陆小曼住在上海的豪华公馆中,这个公馆每月租金就有100大洋,家里还有众多体人,包括司机、厨师、男仆、贴身丫等等。此外,陆小曼还非常喜欢购物,而且从来不问价钱,所以尽管徐志摩算是高收入群体中的员(大学老师),但家中经济仍然是入不敷出。为了解决经济问题,他同时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大夏大学三所大学讲课,课余还得赶写诗文,以赚取稿费,非常辛苦。往往徐志摩熬夜写稿到凌晨三四点、刚刚上床睡觉的时候,沉溺于跳舞、打牌、看戏等夜生活的陆小曼才回到家中。

更为要命的是,陆小曼居然还吸上了鸦片,并且传出了绯闻。此时的徐志摩非常苦恼,他毕竟只是个文人,性格也比较软弱,不知道该如何来处理家庭的乱局,他只能再次选择逃避。1928年,徐志摩回到英国剑桥(旧名康桥),目睹完全没有改变的景色,回想起自己的短短几年内经历的无数事情,不觉百感交集。在这里他爱上林徽因,不惜抛弃了妻子和孩子,没想到最终的结果是被林徽因拒绝。现在他不惜一切地同朋友的妻子陆小曼走到一起,结果现实却是这样。感概万千的徐志摩,在回中国的轮船上写下了他最著名的诗篇《再別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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