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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花地孤儿院

 369蓝田书院 2019-05-28

 民国时期的花地孤儿院

花地孤儿院旧址,原是芳村黄大仙庙地,面积三十余亩,位于花地河东侧。清末,黄大仙庙香火鼎盛,求神赐药,问卜参拜者甚众。民国初年被取缔,因而闲置。此时,曾亲手将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遗骸收葬黄花岗的义士潘达微,取得政府支持,借庙宇创办花地孤儿院,并被推为首届院长。后来花地孤儿院改成“广东省公立孤儿教养院”,于1921年划归广州市教育局管理,后又改为“广州市公立孤儿教育院”。

潘达微

花地孤儿院最初确定院址,筹资开办,修建院舍,聘请教师等事务,都由潘达微先生亲力督办。孤儿院前大路被命名为“达微路”,院左面是生活区,建有员工宿舍,男生宿舍和饭堂。饭堂门前悬挂一楹联:“好容易饱吃一顿饭,莫等闲白了少年头。”院右面为教育区,设有音乐、工艺各类专门教室,还有四层高的女生宿舍楼。院内还有果园、饲养场、洗衣间和滤水池、体育场,旁边只有七八平方米大的书斋是院长办事室和寝室,院后面是码头,也是天然游泳场。

孤儿院一切筹备就绪,礼聘梁灵光(后继孤儿院院长兼院监)、温德灵、何颖亮、陈庆焰、蔡俊三等人为各科老师,制定院徽是“卍”——国际万字图;院旨是“诚敬忠恕仁勇”。

花地孤儿院招收的大多数是社会上无依无靠而自愿入院的8岁以上的孤儿,小部分是婢女或幼仆,全部教养生活费由院方负责供给。实行半工半读,学制分为小学教育六年制和职业教育二年制,小学毕业成绩优良者,由院方送入市内中学升读,并由院方负担全部学杂生活费。不能升学者,继续职业班,以习藤工、木工、裁缝等手工技艺,同时学习语文、音乐、戏剧、曲艺等文化艺术。在职业班毕业后的学生,由院方介绍工作,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孤儿院每年招收男女孤儿约300人。院制服分为夏装和冬装,布色淡灰,类似童子军款式,朴素大方。

孤儿院还设立铜乐队,配用西洋乐器,严格训练学生演奏各种中外乐曲。殷富人家婚嫁丧葬大事,趋时讲究排场,均来雇请乐队演奏,院方因此收获数目可观的礼金。昔日每逢农历端午中秋、元宵等节日,中外游客来花地游览,络绎不绝。孤儿院内能容纳逾万人,院方趁此兴旺期间,陈列师生工艺作品和作业成绩,供人参观,并作慈善义卖。操场搭盖戏台和狮子楼台,邀请著名醒狮队献技,省港澳粤剧团也前来义演,市内各大商店工厂设档义卖,为孤儿院筹募基金,游客进场,铜乐队奏乐欢迎,全部门票及义卖礼金等收入拨作院务费用。

潘达微与南洋兄弟烟草有限公司总经理简照南、简玉阶昆仲深交,他征准简氏兄弟,凡运销广东香烟,每箱拨捐白银五元作孤儿院教育经费,另按期义捐款项物资。孤儿院又得到社会各界知名人土热心捐助,源源获得经费。凡捐赠义款者,孤儿院均立册留名,在院列榜鸣谢,以垂永志。义款涓滴归公,节约开支而昭信守。院饭堂高悬陈景华(鼎力创院人)简照南两氏肖像,潘达微亲书匾额曰“每饭不忘”,并特别为简氏建“简氏太夫人室”,以纪念简氏善举。

“七七”事变,抗日战争爆发,广州沦陷,孤儿院停办,黄大仙庙亦遭拆毁。抗战胜利后,1947年复办孤儿院,直至解放后,市民政局在孤儿院原址办了企业福利工厂,接收市内残疾人就业。

❖  文章来源:广州市档案馆 荔湾区档案馆 编《人文广州丛书——白鹅潭畔说荔湾》

✍ 编辑:邬韶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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