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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都御史邓廷瓒

 天鹅山人 2019-05-30
       邓廷瓒(1429—1500),字宗器,湖广岳州府巴陵县人。景泰五年(1454)登甲戌科同进士第73名(孙贤榜)。初授浙江淳安知县,有惠政。母忧归。服满,迁太仆寺丞。成化十二年(1476年)贵州新置程番府,治所处万山丛中,是少数民族杂居的蛮荒之地,由于条件艰苦,朝廷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擢升廷瓒为首任知府。上任伊始,即对州府建设总体规划,城郭、衢巷、学校、坛庙、廨舍,次第竣工落成。并张榜晓谕各部落民族必须遵守朝廷的政令法规。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州府面貌焕然一新,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巡抚陈俨向朝廷奏报廷瓒的政绩。帝令其续任久留。九载任满,始迁山东左参政,不久,晋右布政使。

  弘治二年(1489)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廷瓒自知县升至知府,官场辗转逾三十年。这次离任知府仅三年,遂累官至督抚。以生母忧归。服除,恢复原职。弘治五年(1492)十月,都匀苗民乜富架、长脚等聚众作乱,上诏命廷瓒提督军务总兵官,同湖广总兵官顾溥、贵州总兵官王通前往征讨。副使吴倬派熟悉敌情的苗人诈降富架,诱寇进犯,伏兵俘获富架父子。官军乘胜连破百余寨,生擒长脚凯旋而归,群蛮震慑。廷瓒向朝廷进言:“都匀;清平旧设二卫、九长官府,皆世袭制,自用私法,恣虐百姓、激起民变四十余年。今元凶既除,非大改革不可。请改为府县,设外放官与土官共同治理,或许可长治久安。”并就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上陈十一条建议,帝悉数采纳。遂设府一,曰都匀,州二,曰独山、麻哈;县一,曰清平。苗患自此渐止。廷瓒因功擢右都御史。

  弘治八年(1495)召掌南京都察院事。才数月,又命提督两广军务兼巡抚。两年后,晋左都御史。廷瓒治理方法崇尚简单易行,处理政事抓住重点、要点,对少数民族重恩信,不轻易用兵,而兵出必成功。郁林、云垆、大桂诸蛮及四会饥民作乱,先后征讨平定,两广遂无事。弘治十三年(1500)复召掌南京都察院。未成行,病卒。赠太子少保,谥襄敏。

                本文根据《明史 .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译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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