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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还债的“还钱”

 杏坛归客 2019-05-31

《全球华语词典》收了新马泰特色词语“还”的一个用法:今天请吃饭由我还钱。《全球华语大词典》也在“还”的字头下加了这个义项。

“还”表示“支付”义广泛应用于新马地区的日常生活中,中国人听到后却很奇怪。在他们看来,要先有“欠”才会有“还”。《现代汉语词典》“还”条下有“偿还”义,但无“支付”义。台湾出版的《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还”下虽以“偿付”释义,但举例却是“还债”“他不还我钱”等,并无“支付”义。

其实,“还”的支付义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广泛使用过。例如:

《老乞大》第二册:酒好么?好酒,你尝看。酒不好时不要还钱。

《金瓶梅词话》第二回:干娘记了帐目,明日一发还钱。

《三遂平妖传》第二十四回:那厮一路上逢着酒店便买点心来,两个吃了,他便还钱。

《儒林外史》第三十二回:说罢,张俊民还了面钱,一齐出来。

上举第一例《老乞大》是元末明初高丽人的华语教材,其余则是广为流传的小说,可见“还”的这种用法并不特殊。《水浒传》中谈到吃饭、喝酒、喝茶付钱时均用“还”,就不一一列举了。

《汉语大词典》中“还”的义项⑤释义为:偿还;交付。其中,交付义的用例就是《水浒传》第三回的“鲁达回头道:茶钱洒家自还你”。把“偿还”“交付”归为一个义项,“交付”义居后,或许也反映了编者对“还”支付义的一种态度。

清代后,北方话支付义的“还”不见了,而它却在南方的一些方言中仍然活跃着,广东潮汕地区的闽南话就说“今天这顿饭我还钱”,而上海、苏州、常州等地,则有“会钞”或“惠钞”的说法,或许这里的“会”或“惠”就是“还”的方言记音字。

这样看来,新马泰华语中“还”的支付义的来历还是清楚的:一是闽南话,主要是潮汕闽南话,在新马泰三国中,潮州人的影响是很大的;二是近代白话,已经有学者指出,南洋华语的基础是近代白话。

一个曾在华语中心区广泛使用的“还”悄然失踪,却在海外华人社会再现,正可谓“礼求诸野”的现实版。这再次体现了海外华语作为资源和视角的重要价值。

郭熙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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