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学院党总支学生支部委员会XX年6月3日决定,拟于近期讨论接收XX同志为预备党员,先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XX同志,女,民族:汉族,X年X月X日出生,本科(大学在读)学历. 个人简历,该同志于X年9月来我院X管理专业学习,X年12月2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X年10月21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政审情况:合格 工作表现:该同志于X年10月16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于X年10月至12月参加我校第二十二期党校培训学习,学习成绩合格;X年3月参加我校第二十三期理论提高班学习,X年9月参加我校第二十四期理论提高班学习,学习成绩合格。 参 加培训情况:该同志于2X年10月16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于X年10月至12月参加我校第二十二期党校培训学习,学习成绩合格;X年3月参加我校第二十三期理论提高班学习,X年9月参加我校第二十四期理论提高班学习,学习成绩合格。 入党介绍人:XX。 公示时间为7天(XX年6月3日至XX年6月10日)。 公示期间X学院党委工作部、XX学院党(总)支部接受党员和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一般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当面如实反映问题。 校党委工作部电话:6X2 电子邮箱:X@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校党委工作部(行政楼X) XX学院党支部副书记X 电话X XX学院组织委员X 电话:X XX学院党总支学生支部委员会 二○一X 年 六 月 三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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