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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芬·金的写作方法

 冬天惠铃 2019-06-03

摘自《写作这回事》

如果你想成为作家,有两件事你必须首先得做到:多读,多写。据我所知,别无捷径。

我看书速度很慢,但通常我每年要看七八十本书,其中多半都是小说。

我读书并非为了学习写作;我读书是因为我就喜欢。

瘫倒在我的蓝椅子上读书,这是我晚间的消遣。同样,我读小说并非为了研究小说的艺术,而纯粹是因为我喜欢故事。但不知不觉中我还是在学习。你拿起来读的每一本书都有教益,通常写得不好的书比好书教益还要多。

阅读、体会那些平庸之作,以及那些绝对的烂书,这样的经验会帮助我们,当这些东西悄然出现在自已作品中的时候我们能有所识别,免得写成那样。同样,我们阅读也是为了拿自己跟好作家及伟大的作品做个比对,对自己能做到哪一步心里有个数。我们阅读还为了体验不同的写作风格。

你必须得广泛阅读涉猎,同时不断精炼并且重新定义自己的作品。我很难相信那些很少阅读的人(有的根本一点书都不读)竟然也打算写作,并且期望别人喜欢他们的著作,但我知道确有这种人。

如果每次有人告诉我说他/她想当作家,却“没时间读书”,我就可以收到一毛钱的话,攒到今天我收的钱足够吃一顿很不错的牛排大餐了。就这个话题可否容我直言不讳·如果你没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时间写作。道理就这么简单。

要写出好作品就必须掌握基础(词汇、语法、风格的要素),还要往你工具箱的第三层,装满称手的工具。

坏写手怎么也不可能改造成称职的作家,同样,好作家再怎么努力也成不了伟大的大师,但是经过辛勤的工作,身心的投入,得到及时的帮助,有了这些,一个勉强称职的作家,就能进步成为一个好作家。

概括性句子打头,后面紧跟着描述和支持性语句,这种结构要求作者必须理清思路,而且这种结构很可以避免游离主题。写非正式随笔的时候游离主题不算什么大毛病,事实上跑题几乎是时尚必需之道一问是在正式写作严肃题材文章的时候跑起题来却是个很坏的习惯。写作是对思维的精炼。

动词有两种语态,主动式和被动式。当动词以主动式出现的时候,句子的主语在做某件事。而用被动语态的时候,句子的主语被施加某种动作。主语只是任由事件发生。你应该尽量避免被动语态。我不是唯一一个说这话的;你在《风格的要素》里也能找到同样的建议。

作家对角色的最初认识可能和读者一样是错误的。紧接着就是我认识到,仅仅因为创作困难,不论感情上的原因也罢,想象力缺乏也罢,就中途放弃一部作品,这样的做法不可取。有时候人就得硬着头皮上,哪怕有时候做事力不从心,仿佛坐姿铲屎,使不上劲,但其实干出来的活还不错。

好的文学创作可以同时做到感染人,又启发人。如果冷若磐石的人能够像发狂一般做爱——如果现场捉住他们在做,他们确实会发狂——为什么作家就不可以既发神经又保持理智?

关上门来写作,敞开门来修改。换句话说,你写的东西开始是为自己,往后就要出门见人了。一旦你有了个故事,把它写好——总之尽力把它写好——他就属于所有想要看故事的人。或者想批评它的人。更多人想要的是看故事,而不是做批评。

直到我四十岁的时候才想明白,几乎每一个哪怕只出版过一行字的小说作家或者诗人都曾经被人指责,说他或者她是在浪费上帝赋予的天分。如果你写作(或者画画、跳舞、做雕塑,或者唱歌,我猜都一样),总会有人想让你觉得自己很差劲,仅此而已。我这并不是写编者按,发表主观意见,纯粹是根据自己观察,讲事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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