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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都没有硬性要求,婚前检查还有必要吗

 hercules028 2019-06-03

“当初让你婚检你不愿意,现在好了!怀不上孩子,这么久才知道你得了肺结核……”

我经过医院影像中心时,看见一位二十多岁出头的姑娘蹲在走廊哭的稀里哗啦的,一旁的丈夫一脸缄默捶打着墙,连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

后来,我多嘴问了句同事才知道,原来是小两口结婚后迟迟没怀上孩子,后来做了详细检查才发现男方患有肺结核,但因为一直没症状,婚前检查也没做,以至被忽视至今。

不过,我细细想来在门诊上也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人甚至怀孕后才通过产检筛查出胎儿有遗传疾病,但其实有的疾病完全可以这通过婚前检查加以预防的。

甚至,我的一些患者还没有要做婚前检查的认知,这令我感到担忧。为此,我想跟大家聊聊,法律都没硬性要求了,婚前检查还有必要做吗?


婚检都查些什么?

先跟大家聊聊什么是婚检(即婚前医学检查),是指男女双方在准备结婚前,由专业的医生或者保健人员对双方进行医学检查,筛查出双方可能患上的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

常规婚前医学检查内容包括:

1. 专业医生询问相关病史,确定有无影响婚育疾病的病史。包括询问男女双方之前得过的疾病、诊疗的经过、从事的职业、婚育情况、月经史、家族遗传病史等;

2. 常规查体:全身体格检查,心肝肾等重要器官的视触叩听、妇科、男科专科查体。

3. 常规的辅助检查,包括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白带常规、胸片、梅毒、乙肝表面抗原以及肝肾功能、心电图检查。

4. 其他特殊检查包括:染色体、支原体、衣原体、淋病、艾滋病、乙肝等传染病检查,以及男性精液常规检查、妇科彩超、乳腺彩超的检查等。


新人结婚,婚检逐渐成为淡去环节?

为什么要提法律没有硬性要求?因为早在1995年,我国出台的《母婴保健法》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必备材料。这意味着结婚的两口子必须做完婚前检查,才能去领证。

不过在2003年,随着《婚姻登记条例》的发布实施,强制婚检制度被取消,采取自愿原则,尊重夫妻意愿,自行选择是否婚检。

该原则实施16年后,婚检似乎开始淡出了大众视野,不少怕麻烦的新人会选择省去这一环节。

有媒体曾公开报道称,取消强制婚检以来,婚检率下降到不足10%,与此同时,新生缺陷儿的数量不断增长,2017年当年的数据是90万,比2003年增长了近一倍。

有人认为这是生育质量在降低,不利于优生优育的基本国策。

当然,也有人称,结婚生育是一项基本人权,哪怕双方有不适合生育的遗传、传染性疾病,生育后果最终也是自己承担,没有什么可诟病的。


婚检既然不强制,那有必要做吗?

虽然法律上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制度,但我认为,婚检还是有必要做的。

通过婚检,可以及早发现并治疗一些平时并没有症状的隐性疾病。而这也是对另一半和下一代健康的负责,毕竟婚检能一定程度上筛查遗传疾病,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

在我看来,虽然不能直接将新生儿出生缺陷率上升归因为婚检率下降导致的,但是婚检一定程度上的确是可以及时发现夫妻双方可能存在的问题,减少后续胎儿疾病风险。


如果婚检有问题,我该怎么办?

 建议归建议,在很多新人眼里,会有这样的担心:一旦婚检出现问题,医生会如实告知吗?我该告诉另一半吗?

一般来说,如果婚检发现男女双方一方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传染病,若在传染期内,医生会“建议暂缓结婚”;

若为终身感染但不在感染期内,或是病毒携带者,医生会告知患者,并提出预防、治疗的措施;

若男女双方为直系亲属以及旁系亲属三代以内者,医生会建议“不宜结婚”;

若男女双方携带一些由于遗传因素可能引起胎儿先天性疾病发生的,医生会建议“不宜生育”;

对于严重精神病患者,医生也会建议“不宜结婚”。对于生殖系统及重要脏器疾病,医生会建议相关医院进一步诊治。

一般出于对隐私的保护,医生如果发现问题,通常会告知患者本人或者患者的法定监护人。

至于要不要告诉另一半,作为医生我个人建议是:男女双方最好坦诚相待,好好沟通,一起面对。

至于什么时候婚检好?建议在婚前3个月进行婚检,不建议在临结婚前匆匆婚检,以免没有足够的时间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如果双方考虑备孕,除了常规婚检,还建议向专业医生咨询孕前保健相关知识,科学备孕,努力避免出生缺陷的发生。

不管婚检强制与否,推动免费自愿婚检和孕前检查,才是应该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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