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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合作方要求我方必须开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就不予结账取消合作,这合理吗?

 抱团取暖 2019-06-04

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有3%和5%(特殊情况,一般和不动产销售有关),没有6%这个税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13%,9%和6%。

因为你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合作方要求必须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然你方是无法办到的。

但是,我的理解是合作方有误解,以为只有开6%税率的发票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其实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照样可以抵扣,只是征收率是3%,可抵扣的税额少了一些,这部分完全可以通过降低报价来弥补,总比取消合作要好。

例如:你方原先报价是100元(含税),开具征收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作方入账的成本/费用是97.09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2.91元。

同样情况下如果是6%的税率,合作方入账的成本/费用是94.34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5.66元。含税报价相同,6%的情况下,对方的成本/费用更低,相差2.75元。

这种情况下,你方完全可以和合作方沟通,通过降低报价(含税)的方式给到对方,如上面的例子,原先100元(含税)的报价,你可以按97.17(94.34*1.03)的报价给到对方,当然你方会损失一些。或者以后报价索性按“不含税价”来报价,这样就不会因为税率问题导致有分歧。

其实合作方对税率有要求,实际上就是对不含税价有要求,只要双方能在不含税价取得一致意见就行,和税率多少就没关系了,但是你方一定要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对方无法抵扣,成本/费用照样会上升。

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规定,目前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可以去申请设备开票,很方便,如果不能自行开具的话,也完全可以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票,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再到大厅领取,很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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