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392-2014 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技术条件 GBT 19826-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DLT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维护与运行规程 5.3 交接验收 直流电源装置,当安装完毕后,应作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运行接收单位应派人参加试验,所试项目应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投入试运行,在72h试运行中若一切正常,接收单位方可签字接收。交接验收试验及要求如下。 5.3.1 绝缘监察及信号报警试验 a)直流电源装置在空载运行时,额定电压为220V,用25kΩ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用7kΩ电阻;额定电压为48V,用1.7kΩ电阻。分别使直流母线接地,应发出声光报警。 b)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 c)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为额定电流的105%~110%时,应具有限流保护功能。 d)若装有微机型绝缘监察仪的直流电源装置,任何一支路的绝缘状态或接地都能监测、显示和报警。 e)远方信号的显示、监测及报警应正常。 5.3.2 耐压及绝缘试验 a)在作耐压试验之前,应将电子仪表、自动装置从直流母线上脱离开,用工频2kV,对直流母线及各支路,耐压1min,应不闪络、不击穿。 b)直流电源装置的直流母线及各支路,用10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5.3.3 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不同的蓄电池种类具有不同的充电率和放电率。 a)防酸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防酸蓄电池组的恒流充电电流及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其中一个单体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到1.8V时,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b)镉镍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镉镍蓄电池组的恒流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5,其中一个单体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到1V,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c)阀控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阀控蓄电池组的恒流限压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额定电压为2V的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1.8V;额定电压为6V的组合式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5.25V;额定电压为12V的组合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10.5V。只要其中一个蓄电池放到了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d)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在充放电后,应测电解液的密度并符合技术要求。 5.3.4 充电装置稳流精度范围见5.2.6规定 5.3.5 充电装置稳压精度范围见5.2.7规定 5.3.6 充电装置纹波系数范围见5.2.8规定 5.3.7 直流母线连续供电试验 交流电源突然中断,直流母线应连续供电,电压波动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10%。 5.3.8 微机控制自动转换程序试验 a)阀控蓄电池的充电程序(恒流→恒压→浮充): 根据蓄电池不同种类,确定不同的充电率进行恒流充电,蓄电池组端电压达到某一整定值时,微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到某一整定值时,微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浮充电运行。 b)阀控蓄电池的补充充电程序: 微机将按所整定的时间(1个月或者3个月),控制充电装置自动地进行恒流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并进入正常运行,始终保证蓄电池组具有额定容量。交流电源中断,蓄电池组将无时间间断地向直流母线供电,交流电源恢复送电时,充电装置将进入恒流充电,再进入恒压充电和浮充电,并转入正常运行。 c)“三遥”功能: 控制中心通过遥信、遥测、遥控接口(RS485、422、232),去了解和控制远方变电所中正在运行的直流电源装置。 遥信内容:直流母线电压过高或过低信号、直流母线接地信号,充电装置故障等信号。 遥测内容:直流母线电压及电流值、蓄电池组电压值,充电电流值等参数。 遥控内容:直流电源装置的开机、停机、充电装置的切换。 5.3.9 验收单位应取得资料 a)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报告、装箱清单、自动装置说明书、蓄电池充电记录及曲线; b)蓄电池组在投运前交接试验及各项参数测试报告; c)电气原理接线图和二次接线图; d)双方签字的交接验收报告。 说明:交接试验仅在 DLT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维护与运行规程 中有说明,其他技术规程只说明了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的内容,正常运行中的试验未见明确要求,不过一般会要求”每年绝缘监察装置的接地测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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