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将推动一批重点立法项目,积极推动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起草工作。”这是5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传出的消息。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显示,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今年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据我了解,修订草案拟将行政拘留年龄从十六周岁降至十四周岁。” 早在2017年1月,公安部发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法律相比,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规定。也就是说:除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外,对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依法给予的行政拘留要予以执行。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这一规定的初衷是保护未成年人,避免关押造成其身心伤害。但由于这些违法未成年人的心理行为偏常问题并没有解决,导致一些未成年人特别是闲散或流浪未成年人一犯再犯,甚至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大顽疾。 为了根治这一顽疾,征求意见稿拟将行政拘留年龄从十六周岁降至十四周岁。 来源: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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