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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二十二章 曲则全——统一认识的重要性

 章江之邻 2019-06-10

原文: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是以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译文:

能弯曲的东西就能保持完整,长的不正的东西就需要矫正;有一个低洼的地方才能够装满东西,万物破败了就会更新;事物少了就是收获,太多了就会成为疑惑。

这就是说明白事理的人心里都有一致的认识作为天下的模式,(所以对万物发展变化)不需要自己亲自看见还是能够明白的,不需要自我肯定还是会被彰显的,不需要自己亲自去处理还是有功绩的,不需要自己自夸还是会变得很高大的。

只要没有争执,所以天下没有什么东西能跟他产生争执。

古人所说的“曲则全”这样的话难道是些空话吗?确确实实能保全就是归因于这些道理。

“曲则全”,能弯曲的东西就是能改变的东西也就是柔软的东西,柔软的东西能顺着外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不会被外力折断如此才能保全,这是保全的全。能弯曲的东西就可以弯曲成一个圆形使自己首尾相接变成一个无懈可击的个体,这是成全的全。所以曲则全就是能曲折的东西既可以保全自己也可以成全自己;事物长的不正所以才需要矫正,这就是“枉则直”。枉是弯曲,不正的意思。直是动词,使什么变得直,正直的意思;平面上有一个凹坑才能够盛液体才能盛满液体;东西旧了坏了就要换新的;事物不多能够完全被自己控制处理就是得到了这件事物,如果事物太多多到超出自己的控制能力和处理能力,那么这些事物就会给自己带来困惑。这些就是“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所说的道理,这些都是非常简单的是放之四海都通用的道理,象这样的道理在天下都是统一的是相同的是所有的人都认可的。如果世间所有的道理都是象这些道理一样是统一的相同的是被所有的人认可的,那么人们只要认识这些相同的道理天下的事就有相同的法则和模式了,这就是“是以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的意思。

当天下所有明白事理的人对事物都具有相同的认识并采用相同的处理方法的时候,那么很多事情并不需要自己亲自看见就可以知道事物是如何发展的(不自见故明);自己做的事情也不需要自己自我肯定才能被彰显,所有的人都可以根据相同的道理对你所做的事做出肯定(不自是故彰);大家对事物都具有相同的认识也有相同的处理方法,所以有大量的事情并不需要自己亲自去做,只要把想法说清楚就是让别人去做也可以做成功(不自伐故有功);事情做成功了,也不需要自己自吹自擂,只要确实有巨大的功绩自己的形象自然就会很高大因为大家都是按相同的道理相同的认识来评判的(不自矜故长)。而所有这些的基础就是“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也就是大家对事物具有相同的认识并会有相同的处理方法。

大家对事物具有相同的认识并基于相同的认识产生相同的处理方法,所以对于同一件事及其处理方法就不会有不同的意见也不会有争执,这就是“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的一方面。但是要怎样做到大家都有相同的认识呢?只有所有的认识都与事物本身的特性是一致的,不违背事物本身的特性去认识和理解事物本身,这样的认识才是正确的认识是不与事物相违背的认识。只有这种认识不违背事物本身的特性,那么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跟这种认识并基于这种认识而产生的处理事务的方法相冲突,这就是“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二个方面。事物本身具有的特性就是事物的本真是事物本身的道之所依,一个人做事只要不跟事物本身发展的道相违背是顺道而为,那么世间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跟他争的了,因为跟他争就是跟道争,而人是争不赢道的。人是争不赢道的,但是道又是非常广非常大的,道的表现会根据事物所处的具体环境和能获得的具体条件而表现出不同的表象,所以在不违道的情况下,如果大家对于一件事情有共同的认识和相同的处理方法,那么就不会有在认识上和处理方法上的争执,如此只要是按照大家共同的认识和基于共同的认识所产生的处理方法去处理就不会产生任何争执了,这就是“夫唯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的意思。“夫唯不争”中的“不争”是不能与道争不必与人争。

“曲则全”在说自然中的事物时肯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柔软的东西再大的风也吹不断,因为它会顺从于风力而改变自己并以此来消除风力的作用。但是在人类社会中“曲则全”也可以说“能适当的改变自己的人就可以得到保全”,这样的道理在一般的情况下是对的,但是在一些时候也确实有改变了还是不能保全的情况存在,能不能保全就要看对方是不是认同“曲则全”的道理了,如果对方并不认同曲则全的道理,那么有时候求曲也未必能全。比如面对战争时战败的一方投降了一般就能保全性命因为大家都认同不杀战俘的道理,但是在有些灭国的战争中战败国就是想投降也未必能得,这就是在这些灭国的战争中有些战胜方不认同不杀战俘的道理。要想让道理发挥作用只有大家都具有相同的认识通行一种道理才能让这种道理发挥作用,这就是前面讲的“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其虚言哉?诚全而归之”这句话中“归之”的“之”指代的就是“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这样的道理。在人类社会中,一种道理如果不统一不通行那么不管这种道理是否是正确的道理都不可能产生统一的基于这种道理的行为方式,一旦产生争执也很难讲清楚道理。这种情况就是通常说的“你有你的道理,我有我的道理,反正是没有大家都认可的公理。只有大家都认同一种道理,天下才有相同的行为方式,才能更好的讲道理,这就是“是以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的意义。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和“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这两句话讲了两个方面的道。一,在物质的世界,事物的道由事物的本性决定,所以事物的发展与否取决于事物的发展是否合乎道,只要是合道的不与道相争的就可以顺利的发展,否则就会被道消除,所以讲“夫唯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也只有趋近于对道本身的认识才能最终得到大家的认同,所以在物质世界中“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的“一”也是趋同于道的一;二,在人类的世界,虽然决定事物能不能顺利发展演化的是事物的道本身(道法自然的道,也就是本体的道),但是影响人们做出判断进而决定人们行为的却是基于认识的道(道可道非常道的道,也就是唯识的道)。万事万物其本体的道是特定的但也是非常深非常大非常广的是难以全面透彻的认识的。个人对事物的认识不同其认同的能够尊行的道就不同,个人认同的道不同那么其处理事物的方法就不同,要使人们对同一件事情有相同的处理方法就必须使人们有相同的认识,认同相同的道,所以讲“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诚全而归之,归的就是“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的“一”,也就是相同的认识相同的道。这里强调的只是认识是相同的一致的,而未必是正确的与本体的道一致的。换句话说,只要大家有相同的认识相同的道,那么在行为上在认同上大家就可以相互认同相互理解。就像有些西方国家在处理国际事务时一样,处理事务的方法是对是错不要紧,只要大家有相同的认识,怎么做都可以相互理解相互认同甚至相互帮衬。

综上,影响并决定事物发展的是本体的道但影响人类思维和行为的却是唯识的道,只有统一的认识才会有相同的思维和行为,只有统一的认识与事物本身的道相一致时才不会有任何的争执。这一章讲的就是统一认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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