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支与五行数目;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
戊癸辰戌五,巳亥无干四;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 法曰:只于用爻上照例取之:或云金木三六九,水土一五七,火主二四八,其二说并集。
先天五行数,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 五成数,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 除此外,更上下相因取数。如上见子为九,下见巳为四,上下相乘得四九三十六数。余依此例推之。 假如七月巳将丙戌日寅时课,申加丙为用,是日上发用秋金旺相,其数必多,以申得七数,丙得七数,上下相乘,得七七四十九数。旺气相乘倍而进之,倍则为九十八,进则为九百八十之数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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