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4个逻辑规律,修补你的思维漏洞

 老阿更 2019-06-11

行 温 暖 之 笔 ,做 用 心 之 人 。


综艺节目《奇葩说》是一档非常受欢迎的节目,里面的每一个辩手几乎都很能言善辩,每位辩手在辩论的时候,不仅逻辑清晰,语言深刻有力,还能时不时煽动观众的情绪,让观众跟着他们不断变换立场,多角度地去思考问题。

而在我们的周边,逻辑较好、思维清晰的人却不多见,更多的还是逻辑思维混乱的人居多。

比如说,会议上,领导点名,让员工各自发表一下看法,这时很多人头脑都会一片空白,该从哪儿说起呢?勉强挤出几句,却发现语言混乱,毫无逻辑可言;

两人在聊天,一开始激情满满,结果聊着聊着,两个人聊的却不是同一件事情,不仅双方尴尬,有时候还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

不了解逻辑规律,思维容易出现混乱和错误。

不了解逻辑规律,不管是表述能力,还是书写能力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而且还会眼中影响我们的社交、工作和生活。

那怎么办呢?

这里和你分享四个基本的逻辑规律,了解并熟练地运用它们,你也可以像《奇葩说》里面的辩手一样,思维逻辑清晰,表达准确有力,一起位列逻辑高手的阵营。

一、逻辑规律之①:同一律。

听有逻辑的人汇报或演讲,是一种享受,整个过程下来,演讲的内容架构脉络清晰,可以快速了解演讲的重点,好的演讲还能提升你的认知;

但是,如果是听一个没有逻辑的人演讲,简直就是一种折磨,可能听了半天还不知道演讲者到底想要表达什么,非常烧脑。

比方说,你的领导,本来是要和你们分享一下线下销售的经验与心得,结果,一会儿高谈公司的发展目标,一会儿呼吁团队的内部和谐,甚至,还扯到昨晚加班的同事忘了关灯,一场演讲下来,你想听到的干货寥寥无几,却多了几分离职的心思。

这就是典型的逻辑思维混乱,不明重点,犯了“转移论题”的错误。

不仅如此,逻辑思维混乱的人,还常常喜欢“偷换概念”,就像下面的这则笑话:

一个旅行者去餐馆吃饭,先是要了两份3块钱的肉夹馍。然后和老板说,他渴了,能不能用这两个还没吃过的肉夹馍,换一瓶6块钱的啤酒,老板答应了。这位旅行者换到啤酒后一饮而尽,然后擦擦嘴巴就想走了。

这时候,老板叫住了他:“先生,你还没付啤酒钱呢?”

可这位旅行者却说:“我不是用肉夹馍换的啤酒吗?”

“可是肉夹馍的钱你也没付啊,先生!”

“我又没有吃你的肉夹馍,为什么要付钱啊?”

老板突然愣住了,好像有点道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这位旅客已经大摇大摆地走出餐馆,消失在夜色中了。

这就是“偷换概念”。

“转移论题”和“偷换概念”是工作生活中常犯的错误,特别是职场上,很多人喜欢以此逃避责任,混淆是非,这时候如果不能很清醒地点明错误,就很容易陷入沟通僵局,造成更深的误会。

那怎么办?

记住逻辑规律的第①个规律:同一律。

“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也就是说,只能存在一个概念,这个概念要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

牢记“同一律”这个规律,可以保证思维或表述的确定性,避免概念不确定,犯了思维或表述的错误。

二、逻辑规律之②:矛盾律。

你可能有听过类似这样的表达:

“我基本上会站在你的立场去考虑问题。”

“基本上”这个词,表明了我会站在你的立场,但也有可能不站在你的立场,这属于正常的表达逻辑。

但如果说:“我基本上完全会站在你的立场去考虑问题。”

这里就出现两个概念了,你到底站哪边?是完全站在我的立场?还是随心所欲、爱站不站?

这就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表达。

逻辑不清主要是由两种矛盾引起的:

1、现实矛盾。

现实矛盾是指事物内部的对立面,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对立。

比如说,生死、爱恨、甜苦、聚散等等。

2、逻辑矛盾。

逻辑矛盾是指违反矛盾律而形成的思维或表述中的自相矛盾。

比如说时间记错了,导致表述过程中前后顺序出现了错误等等。

那要怎么避免这种矛盾呢?

记住逻辑规律中的第②个规律:矛盾律。

“矛盾律”的公式是:A不是非A。意思是说,不能用两个具有“矛盾关系”或具有“反对关系”的概念来指同一对象。

比如说上方我们提到的“完全”和“基本上”这两个词,当这两个词放在一起,就容易出现表述错误。

记住“矛盾律”的概念,可以保持思维与表述的首尾一贯,帮助我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判断是非,避免自相矛盾。

三、逻辑规律之③:排中律。

什么是“排中律”?

顾名思义,就是排除中间选项,二者只能选其一,对于“是”与“否”要做出明确的回答,避免模棱两可的情况产生。

比如说,你的领导问你:“交代给你的任务,有没有按时完成了?”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这是结果,至于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这是另外一个命题,不能以理由来推脱,混淆结果。

“排中律”的准确定义是指:在同一时间、同一事物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中,必有一个是真一个是假。

它的公式是:A或者非A。也就是说,不是A概念,就是非A概念,不存在中间选项。

在理解“排中律”的时候,有几个点也是需要注意的:

1、排中律不否认某种中间状态的存在。

比如说,比赛有输有赢,自然也有平局的时候,所以我们说,既没有输,也没有赢,是行得通的。

2、在事情尚未明确真相的时候,不一定要进行是非判断,而是可以“二不择一”。

比如说,你手上的单子丢了,原因很复杂,这个时候面对“是不是你丢了单子”的质疑,简单地回答“是”或“不是”显然有失公正,为了查明事实,就可以暂时不做出回答。

3、排中律不适合“复杂问语”情境。怎么理解呢?

比如说,网上有一个特别火的段子:

你爸妈知道你是猪吗?

这个问题,只能回答是或者不是。

遇到这个问题,很多人笑的很无奈,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原因在于,这个问题已经设下了一个陷阱,不管答是或者不是,都间接地把自己和猪画上了等号,也等于承认了这个错误的假定;

开玩笑还好,但是如果事态比较严重,遇到这种复杂的问语,排中律可以直接推翻它。比如说,在事故责任的处理中,如果警察问你:“是你开车不小心,导致受害者受伤的吗?”

这个时候就要注意了,对方是否真的是受害者?不管你回答是与不是,已经坐实了对方是受害者的身份,这种言辞在法庭上更需要引起重视。

正确地了解排中律,可以排除很多模棱两可的回答,在辨别是非的时候,更加有理有据。

四、逻辑规律之④:充足理由律。

古代被冤死的名将才人不在少数:

一代名将岳飞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定罪,在杭州大理寺风波亭内被杀;

定远城守将袁崇焕,背负“通敌”的罪名,含冤而死;

淮阴侯韩信,以“谋反”罪名被无辜定罪,被竹片刺死;

大隋开国四名将之首高颖,以“诽谤朝政”的虚有罪名,与贺若弼、宇文弼一同被赐死。

封建体制下,哪怕罪状上的理由再不充足,君要臣死,臣也不得不死。

然而,在当今社会,大众倡导“以理服人”,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凡事我们都讲究个“理”字。

逻辑规律中的第④个规律就是:充足理由律。一个判断被确认是真的,是需要充分的理由来论证的。

它的公式是:A真,因为B真并且B能推出A。

比如说:

他不小心咬到了辣椒,被辣的眼泪直流。

流眼泪是事实,咬到辣椒也是事实,因为咬到辣椒,被辣到流泪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反应,所以这个表述是正确的。

但如果说:

因为我很喜欢你,所以,离开了你我就活不下去。

这是属于浪漫的谎言,蒙蔽自我,绑架他人,这种理由是经不起论证的。

因为不了解“充足理由律”,而引起逻辑不通的现象非常普遍,比如说这种类型的责怪:

要不是你对他爱理不理,他也不会那么堕落……

要不是你天天早出晚归,他也不至于和你分手……

这种表达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咋的一听有点道理,实际上是经不起论证的,因为他们说的只是两个事实,但是从事实A的原因推导到事实B这个结果,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了解充足理由律,对于正确做出判断,有很重要的意义,理由不够充足,轻则造成误会,重则危害身心,所以,在表述的时候,要注意推理的严谨度。

写在最后:

人的各种思维形式,会被一些基本的逻辑规律所约束,不了解这些基本规律,思维就很容易出现混乱和错误,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思考与表达。

最常见的四种规律就是上面提到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以及“充足理由律”。

了解这四个基本的规律并运用到实践当中,你也可以避开逻辑陷阱,治愈逻辑混乱,成为下一个能思善辩的逻辑高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